後備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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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幹部是指各級黨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根據有關選拔標準和選拔程式,選拔出德才素質好、有培養前途和發展潛力的優秀幹部,為上一級領導班子補充幹部而準備的後備人選。
公司後備幹部的來源主要是公司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部門業務骨幹。而政府機關中,對後備幹部的挑選範圍在不斷擴大,各地並不局限於黨政機關,國有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也在選拔之列。
後備幹部制度產生於1980年代初期,主要是為瞭解決當時迫在眉睫的新老幹部正常交替問題。
1983年10月5日,中組部發佈《關於建立省部級後備幹部制度的意見》,這個重要的指導性文件成為後備幹部制度正式確立的標誌。
1994年,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集中討論黨的建設問題,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做好後備幹部工作,重視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選拔培養,為各級領導班子培養出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後備幹部。
2009年2月,“2009-2020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下發,這是中央首次制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規劃,隨後下發了與之配套的《關於加強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的意見》。跨度長達12年的規劃拉開了後備幹部選拔的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