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加式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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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加式侵權是指在他人已經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上添加新的圖案、形狀或色彩等之後,通過整體觀察和綜合判斷,仍然侵犯同一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1]
疊加式侵權的特征[1]
疊加式侵權的主要特征是:
1、他人製造的產品已經侵犯了別人的外觀設計專利權;
2、第三人在該侵權產品上添加新的圖案、形狀或者色彩等,形成新的產品外觀;
3、該新產品仍然侵犯了同一外觀設計專利權。
疊加式侵權與相關概念的區別[1]
1.疊加式侵權與直接侵權的相同之處在於兩者均侵犯了外觀設計專利權。但直接侵權是製造者製造的產品直接侵犯了外觀設計專利權,而疊加式侵權是在他人已經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上,添加新的圖案、形狀或色彩,並與原有的圖案、形狀、色彩等結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產品外觀。因此,從侵權行為分析,疊加式侵權至少包括了兩個直接侵權行為,其實施侵權行為的民事主體至少是兩個以上。
2.疊加式侵權與間接侵權是兩種不同的侵權行為,間接侵權是指行為人自己沒有直接侵犯專利權,卻誘導、慫恿、唆使他人侵犯專利權,促進或促成了直接侵權行為的發生,從而在客觀上損害了專利權人的利益。1因此,間接侵權並沒有直接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而疊加式侵權卻直接侵犯了外觀設計專利權。
3.疊加式侵權與重覆侵權亦不相同。重覆侵權是指行為人在被行政機關認定其行為構成侵權後或者在法院判決構成侵權後,仍然實施同一侵權行為。因此,重覆侵權的實施主體只有一個,而且其前後實施的侵權行為是相同的。但疊加式侵權的實施主體至少兩個以上,而且他們所實施的侵權行為是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