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對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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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對比原則是指在判斷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時,專利審查人員只能將每一份對比文件作為一個整體單獨與被審查對象進行比較,而不允許將幾份對比文件組合起來作為判斷該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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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術方案的單獨對比
在將閥門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專利與對比文件進行單獨對比時,如果僅有一片對比文件,但是該對比文件中有多個技術方案,這時,應當將閥門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專利的各項權利要求與對比文件中的每一項技術方案分別進行對比,即一對一的對比。
2.使用多篇對比文件
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專利存在多個併列獨立權利要求時,對每一個獨立權利要求新穎性的判斷,應當分別與多篇對比文件進行單獨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