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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交易可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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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含義

  分離交易可轉債是一種新的可轉債,是債券股票的混合融資品種,它與普通可轉債的本質區別在於債券期權可分離交易。

分離交易可轉債與普通可轉債的區別

  分離交易可轉債是一種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可分離為純債認股權證兩部分,賦予了上市公司一次發行兩次融資的機會。

  分離交易債與普通可轉債的本質區別在於債券期權可分離交易,分離可轉債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有利於發揮發行公司通過業績增長來促成轉股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普通可轉債發行人往往不是通過提高公司經營業績、而是以不斷向下修正轉股價或強制贖回方式促成轉股而帶給投資人的損害。

  普通可轉債中的認股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則並非如此,《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規定,分離交易可轉債“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

  目前通過發行分離式可轉債上市的認購權證有馬鋼CWB1、鋼釩GFC1、中化CWB1、雲化CWB1、武鋼 CWB1等,而擬推出分離式可轉債的上市公司有唐鋼股份、深高速、日照港、贛粵高速、中信國安和南山鋁業、公車股份、中遠航運、上港集團等,其中中信國安近期已經發行完畢,2007年9月13日股權登記日持有中信國安的投資者都有權獲得一定數量的分離式可轉債的優先配售權。

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優點

  第一,投資者可以獲得還本付息,由此給發行公司的經營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

  第二,當認股權證行使價格低於正股市價時,投資者可通過轉股或轉讓權證在二級市場套利,而毋須擔心發行人在股票市價升高時強制贖回權證;

  第三,而當認股權證行使價格高於正股市價時,投資者可選擇放棄行使權證,而權證往往是發行人無償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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