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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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權委托,一種委托形式,賬戶的所有人將交易權委托給其他人(通常是一個交易商),受托人在交易時不需要事先徵得賬戶所有人的同意。通常也指“管理賬戶”或“可控賬戶”。
法律文件里,“全權委托”實為常見辭彙;英語里, “carte blanche”可表達“全權委托、委托全權負責”之意。
“Carte blanche”源於法語,字面意是“空白的紙”。詞源記載,carte blanche最初可能是軍事術語:戰敗方無條件投降後遞交給戰勝方的“‘空白’協議書”。當然,“空白”僅對戰敗方而言,在“‘空白’協議書”上,戰勝方可以隨意填寫停戰條款,戰敗方只有簽名認同和無條件履行條款的份兒。
18世紀,“carte blanche”由“無條件戰敗協議書”演變為現代意義上的“全權委托負責”(即擁有某種絕對權力)。看下麵一個例句:The general manager gave his assistant carte blanche in this matter.(總經理委托助手全權辦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