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委托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全权委托,一种委托形式,账户的所有人将交易权委托给其他人(通常是一个交易商),受托人在交易时不需要事先征得账户所有人的同意。通常也指“管理账户”或“可控账户”。
法律文件里,“全权委托”实为常见词汇;英语里, “carte blanche”可表达“全权委托、委托全权负责”之意。
“Carte blanche”源于法语,字面意是“空白的纸”。词源记载,carte blanche最初可能是军事术语:战败方无条件投降后递交给战胜方的“‘空白’协议书”。当然,“空白”仅对战败方而言,在“‘空白’协议书”上,战胜方可以随意填写停战条款,战败方只有签名认同和无条件履行条款的份儿。
18世纪,“carte blanche”由“无条件战败协议书”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全权委托负责”(即拥有某种绝对权力)。看下面一个例句:The general manager gave his assistant carte blanche in this matter.(总经理委托助手全权办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