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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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第二債務人[1]
第二債務人,又稱償還義務人,是指承擔擔保票據獲得承兌和付款義務的人。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內向第一債務人請求承兌或行使付款請求權,請求付款而遭到拒絕後.可以向第二債務人行使追索權,請求償還。第二債務人有義務負責清償票據債務。匯票和支票的發票人、各種票據的背書人均為第二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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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少平 王罔求.票據法全書.新華出版社,1994年0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