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比較量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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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級量表法是根據一定標準對員工作出評定,而人員比較量表法則是對員工作出相互比較,以此決定被評人的工作成績。
人員比較量表法主要有三種形式:
1、等級順序法
按一定作業維度,把員工評出等級順序。評定的程式是;先選出最好的一位員工,然後評出最差的一位,再評出第二名和倒數第二名的員工,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評完。
2、成對比較法
把每一位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同一組的其他員工一一作出比較,選出每一對中較好的一位,再就別的考評內容進行成對比較。在全部考評結束以後,計算每個人被選為“較好”的次數之和,按被選次數的多少排出等級順序。
3、強迫分配法
這是利用正態分佈的特征,事先決定五——七個類別的百分率,然後要求評級人根據這一百分率,把員工按成績優劣“強迫”分配到這些類別中去。
當需要對較大樣本的員工作出考核考評時,由於記憶、註意以及判斷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對那麼多員工排出等級順序或進行成對比較。在這種情況下,強迫分配法並不表明最低的10%那部分人一定幹得很差,只是說明,與其他人相比,這部分人的工作表現和成績屬於最低的部分。因此,各部分之間差異的含義,還需要用具體的工作信息作出補充說明。
強制分配法對於促進競爭、提高績效具有很好的效果,但也可能出現問題。當部門內員工都十分出色時,就較難進行;並且由於部門之間存在差異,會導致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