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货物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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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货物运价(Specific Commodity Rate,简称S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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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货物运价又称特种费率。为航空货物运价之一。是由参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航空公司,根据不同航线上有经常性特种货物运输的发货人的要求,或为促进某地区的某种货物的运输,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制定的。特种货物运价适用于在特定的始发站和到达站的航线上运输的特种货物,公布特种货物运价的同时要公布起码重量。特种货物运价低于普通货物运价,因此,它实际上是由航空公司向发货人提供的一个具有竞争性的运价,其目的是鼓励发货人充分利用航空公司的运力。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公布的特种货物运价将货物划分为10大类,每一大类再细分为100分类,详细解释各种货物。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公布特种货物运价时将货物划分为以下类型:
·0001~0999食用动物和植物产品;
·10001999活动物和非食用动物及植物产品;
·2000~2999纺织品、纤维及其制品;
·3000~3999金属及其制品,但不包括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
·4000~4999机械、车辆和电器设备;
·5000~5999非金属矿物质及其制品;
·6000~6999化工品及相关产品;
·7000~7999纸张、芦苇、橡胶和木材制品;
·8000~8999科学、精密仪器、器械及配件;
·9000~9999其他货物。
其中每一组又细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再细分,这样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有一个对应的组号,公布特种货物运价时只要指出本运价适用于哪一组货物就可以了。
因为承运人制定特种运价的初衷主要是使运价更具竞争力,吸引更多客户使用航空货运形式,使航空公司的运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所以特种货物运价比普通货物运价要低。也因此适用特种运价的货物除了满足航线和货物种类的要求外,还必须达到承运人所规定的起码运量(如100公斤)。如果货量不足,而托运人又希望适用特种运价,那么货物的计费重量就要以所规定的最低运量(100公斤)为准,该批货物的运费就是计费重量(在此是最低运量)与所适用的特种货物运价的乘积。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所谓特种货物包括4类,即长大笨重、危险、贵重、鲜活,每类中又分为若干等级,根据等级的不同,逐级加价。
- (1)长大笨重货物分三级,其加价原则是:
一级加成40%~50%
二级加成50%~60%;
三级加成60%~70%。
- (2)危险货物分为二级,其加成原则是:
一级危险品加成60%~70%;
二级危险品加成40%~50%。
- (3)贵重、鲜活货物,加成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