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转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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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转移结构(Shifting Interest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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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转移结构概述[1]
利息可以设计成对所有层次债券同时支付,或按高级一次级顺序支付;贷款预定还本额按债券余额比例在高级一次级结构中分配。提前支付、违约房产清算收入等非预定现金流向高级债券进行倾斜支付,使高级债券的次级率(信用增强率)提高:将非预定现金流人的全部高级债券部分(按上一期高级债券在总债券余额中的比例计算)、次级债券部分(按上一期次级债券在总债券余额中的比例计算)的一定比例分配给高级债券,在最初几年比例可能为100%,之后随时间转移比例为零后,按债券比例分配。
贷款违约损失按照次级一高级顺序依次核销债券本金,最低级债券为“最先损失级”(first-loss trenches);低级债券注销后不能重新进人流通;损失分配导致各级债券余额及其比例产生变化,下一期利息也随之调整。采用现金储备、对某一级别债券提供本息担保、服务机构预付(Service Advances)的方式提供流动性和信用支持。后者是指由于贷款拖欠而无法支付计划付款额时,由服务机构提供预付款。违约房产清算收入先偿还服务机构预付款及其利息,再按“先息后本”支付给投资者。
由专业抵押品管理机构决定违约后房产和贷款的处置,如贷款重组、取消房产赎回权、变卖房产,或继续经营,甚至转换用途以取得更大的回收值。
- ↑ 胡海峰,曲和磊著.中国不良资产处置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研究.中国市场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