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STD-10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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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STD-105E是美军军用抽样标准,是世界上应用最普及的抽样标准(1989年5月10日发布),亦是105D的最新版本(美国军用标准MIL-STD-105D是较早使用的调整型抽样标准,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调整型抽样标准。它是1945年由哥伦比亚大学统计研究小组为美国海军制定的抽样检验表。)
计数值之标准抽样程序是在二次大战期间所开发出来的。最原始之版本称为JAN-STD-l05(全名为jointarmy-navystandardl05),系在1949年设计完成。在1950年,JAN-STD-l05被修订为MIL-STD-l05A。
随后在1958、1961和1963年分别推出MIL-STD-l05B、MIL-STD-105C和MlL-STD-l05D。在1964年,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三国共同修正MIL-STD-105D,称为ABC-STD-l05(注:ABC代表America、Britain和Canada)。MIL-STD-l05D的民间版是在1971年推出,由美国国家标准局(AmericanNationalStandardInstitute,ANSI)将其列入美国国家标准。称为ANSI/ASQCZ1.4
最近之修订版为ANSI/ASQCZ1.41981。在197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ISO)将ANSI/ASQCZ1.4稍作修正,将其编列为ISO2859。
我国中央标准局于1970年公布之国家标准CNS2779和日本的JISZ9015国家标准,都与MIL-STD-l05标准类似。目前之最新版本为1989年5月l0日,美国军备研究发展工程中心公布之MIL-STD-l05E。105E和过去105D版本相类似,只有在文字部分加以修订,另行编排。MIL-STD-105E是以允收品质水准(acceptablequalitylevel,简称AQL)为基础之抽样计画。AQL是指买方可接受之品质水准。在以AQL为基础之检验计划中,货批很明确地被拒收或被允收,并不包含选别检验。选别检验虽然可使出货之不合格率降低,但必须付出额外之检验成本!
MIL-STD-105E的AQL与样本代字
MIL-STD-105E查表前需先确定AQL值
MIL-STD-105E将生产者风险(α)固定在0.01至0.10之间
严重不合格项目的AQL一般大多订为0.1%或小于0.1%,主要不合格项目的AQL一般大多订为1.0%或0.65%,次要不合格项目的AQL一般大多订为2.5%或4.0%
MIL-STD-105E样本代字是由检验水准与批量所决定
MIL-STD-105E将检验水准分为特殊检验水准与一般检验水准两大类
特殊检验水准可分为S-1、S-2、S-3与S-4四级,一般检验水准可分为I、II与III三级,其对消费者的保障依次递增
抽样计画所需的样本大小也是依次递增
检验水准的决定可视为是一种在样本大小与对消费者保障间求取风险平衡的过程
当单次检验成本较高时或消费者可容忍一定程度的风险时,常考虑采用特殊检验水准
当每次检验的成本较低时,或消费者不能容忍风险时,常考虑采用一般检验水准
大多数产品均选用一般检验水准,尤其是被称为正常检验水准的水准II最为常用
在其他条件相同下,检验水准III、II与I所需的样本大小大约为4:2:1
MIL-STD-lO5E提供三种抽样型式:单次抽样、双次抽样和多次抽样。
每一种抽样计画又可分为正常检验(normalinspection)、加严检验(tightenedinspection)和减量检验(reducedinspection)。抽样计划开始时,通常是先使用正常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加严检验是用在当卖方之品质变差时,而减量检验是用在卖方之品质良好之情况。AQL通常是在契约中订定,或者由负责当局指定。不同之不合格点或不合格品可以使用不同之AQL值。在MIL-STD-lO5E中,样本大小是由批量大小和检验水准来决定。检验水准是用来描述检验量之相对大小。MIL-STD-lO5E提供七种检验水准,分别为一般检验水准(generalinspectionlevels)Ⅰ、Ⅱ、Ⅲ,和特殊检验水准(specialinspectionlevels)Sl、S-2、S-3、S-4。
大多数之产品采用一般检验水准,其中检验水准Ⅱ称为正常检验水准(normalinspectionlevel)。水准Ⅰ较水准Ⅱ具较低之区别能力,而水准Ⅲ则较水准Ⅱ有更高之区别能力。水准Ⅲ之相对检验数大约为水准Ⅱ之两倍,而水准Ⅰ则为水准Ⅱ之一半。特殊检验水准是保留给检验成本昂贵或需破坏性检验之产品。
MIL-STD-l05E的使用程序可分为下列步骤:
1.选择AQL。
2.决定检验水准(InspectionLevel)。
3.决定批量大小。
4.求样本大小(查表)。
5.决定适当之抽样计画。(单次、双次或多次抽样)
6.决定适当之抽样计画表。(Ⅰ、Ⅱ、Ⅲ,Sl、S-2、S-3、S-4)
7.决定采取正常、加严或减量检验。
在查主表时,若遇到垂直箭头,则采用箭头以上(或下)之第一个抽样计画的允收数和拒收数,同时也需依照箭头所指计画的样本大小抽样。如果样本大小大于批量,则采用100%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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