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炒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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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是指一轮多头行情进入尾声阶段时的价位。当股价已有相当幅度的上升,或已完成一波上升过程转入振荡,短线炒作的风险也随之大大增加,因而高位炒作必须严格遵循一些原则与纪律。
高位炒作应特别注重大势走向。及早把握市场基本走势所处的阶段及动向,对短线操作的重要性甚至强于长线操作。阶段性回档顶后的振荡与反转顶后的振荡在幅度、时间上差别很大。在尚未明确一波升涨及随后的振荡在基本走势中所处的阶段时,投资人应假定股价已处于高位,并遵循高位炒作方式。
高位炒作应遵循“晚—早” 方式。晚方式是指买入应在当天收市前进行(可考虑收市前10分钟左右),这时市场如果保持上升势态,则可跟进,市场会因惯性而在第二天走高。在“T+1” 制度下,也只能在第二天才能平仓卖出;如果收市前突然出现深幅下跌,则同样可以低位抢入,因为经过一轮多头行情培育出来的市场人气,不会在瞬间消失,第二天必有相当的弹幅;如果收市前较长时间一直保持下跌趋势,则不可买入,而应顺势等待。
早方式是指在买入第二天,行情涨势一旦停止即立即卖出。在市场价格已有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这是一条必须遵守的纪律。我国股市高价位的崩溃通常发生在上午收盘前50分钟左右,前升势越弱,则转跌的时间越早。在大盘转跌前,可能有个股打头阵提前大跌,如1993年3月5日深市综合指数大跌21点,当大盘还处在盘局时“深金田” 已从46元左右猛跌到44元左右,以致股市有人误以为行情显示出错了。
“晚—早”方式的基本意义在于防止接最后一棒。实行该方式要遵循两个原则:其一,切忌第二天受市场气氛影响而改变看法,迟迟不肯出货,投资人宁可在第二天收市前重新买进(等于再做一轮高位短炒),也必须按计划在开盘后的涨停点果断卖出手中的筹码;其二,以市价或较低价位出货,以防止因几分钱差价而失去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