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授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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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授权原则是指领导将部分事情的决定权由高阶层移至低阶层。
1.从善如流
一个能进行授权的管理人员的基本品质,就是乐意使别人的意见有发表的机会。决策总是包含某种酌情处置之权,下属做出的一个决定不可能恰好与上级所要做的完全相同。懂得如何授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起码的一种不闭门造车的素质。他必须不仅能欢迎别人的意见,而且要帮助别人,并夸奖他们的独创性。
2.愿意放手让下属去干
能有效地进行授权和经理人员,必须乐意放手给下属做决定的权力。一些登上领导岗位的管理人员(从一个汽车修配机器厂小本经营开始到已建立了一个大企业的开拓者)的一个大缺点就是,想继续行使他们已离去的4个职位的决策权。公司的总裁和副总裁坚持要对每项采购事项或对每一工人或秘书的任用进行确认,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使他们没有时间去注意更为重要的决策。
3.允许让别人犯错误
虽然任何一个尽职的管理人员不会悠闲地旁观他的下级去犯危害公司或危害该下级在本公司地位的错误,但是如果不断地检查他们以保证不出任何差错,则将会使真正的授权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人人都会犯错误,所以必须允许下级犯些错误,而且还必须把错误造成的损失看成人员培养的投资。
4.愿意信任下级
上级只有信任他的下级,别无选择。因为授权意味着两方有着互相信任的态度。这种信任有时很难达到。上级可能认为下级锻炼还不够,不能够管理人员,判断力还不够强;或不能理解各种对情势有影响的事实而迟迟不予授权。有时这些考虑是对的,但是上级还应该培养一些下级人员,或者,另选准备承。这个职责的其他人员。然而住往有很多这样的上级,他们所以不信任他们的下级,是因为他们不想放手,是受下级成功的威胁,不能明智地授权,或不知道怎样为确保职权恰当地使用控制办法。
5.愿意建立和使用广泛的控制
由于上级不能授予执行工作的职责,他们就不应该授权,除非他们愿意去找出取得反馈的办法,即找出保证他们自己控制的办法。使职权用在支助实现企业或部门的目标和计划上。显然只有用目标、政策和计划作为评断下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否则控制就不能建立和实施。不愿授权和不信任下级的情况多半是由于上级计划不够细心和有一种可以理解的担心失去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