迂回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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迂回发明是对已取得专利权的产品制作方法(方法发明),故意加上一些多余无用的步骤,但实质上是与专利发明等同的发明。
比如,本来是通过x方法即可由a生成b,即ax方法b。但是,迂回发明却先将a氧化成a‘,通过与x方法相同或类似的方法x’方法,由a‘生成b’,然后,再将b‘还原成b。也就是a氧化a’x‘方法b’还原b。这样就达到了与权利要求的记载不一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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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迂回发明为专利发明的等同物,实施迂回发明则构成专利侵权。
(1)迂回发明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请求书中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有不同之处,但该不同之处完全是由于迂回发明实施了一些不必要多余的步骤而造成的。实质上,迂回发明与专利发明的技术思想是一致的。
(2)迂回发明是在专利发明已成公知技术后出现的发明,是依据专利技术而很轻易联想得到的技术。
(3)迂回发明与专利发明相比,因步骤的繁杂,技术上要略逊一筹。而这种繁杂是为了逃避侵权制裁而故意作出的多余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