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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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综合保险(Computer Comprehensiv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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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计算机综合保险[1]
计算机综合保险是以计算机使用者为对象,对由于意外灾害事故致使计算机本身遭到损害及由于这些损害致使计算机使用者所蒙受的间接经济损失综合在一起承保的保险。但一般将计算机病毒侵害、黑客攻击列为除外责任。
计算机综合保险针对计算机特有风险而设计,主要承保两大类风险,一是计算机本身的风险即硬件损失风险,二是数据复制费用。另外,对于计算机硬件发生损失后产生的临时性费用,也负责赔偿。
一、凡被保险人所有、租用或与他人共有或替他人保管的计算机小型机、中型机、大型机及巨型机均属被保险财产范围,保险财产项目包括:
第一项 计算机主机设备
第二项 计算机应用软件
二、定义
1、计算机主机设备:指计算机主机;
2、计算机应用软件:指随机配套购置的,有明确价值的,或市场上销售的有价值的应用软件。不包括使用单位自己编制的软件。
三、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2、主机及媒体中储存的数据资料;
3、计算机主机的附属及配套设备;
4、磁带和磁盘。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损坏,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
2、暴风雨、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火山爆发、地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水管爆裂;
5、因空调、干燥机突发的故障,致使计算机房的温度、湿度发生急剧变化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
6、在计算机配有断电保护装置或不间断电源的情况下,电压的突然升高或降低。
- ↑ 刘金章,王晓炜主编.现代保险辞典.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0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