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举债是指财政收入无法满足政府最基本的支出需求而形成的债务,如拖欠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
被动举债表现为财政收入无法平衡,甚至赤字严重,一般发生在经济落后地区或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举债有主动与被动之分.财政体制问题,“时差效应”,“财政幻觉”和“软预算约束”等促成了地方官员的“主动举债”;为专项资金配套和由于公共服务关联性所导致的“不得不为之”的事情导致了“被动举债”。
- ↑ 1.0 1.1 苏州市财政局.探索与实践 2005年苏州财政改革与发展优秀论文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