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计划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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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计划假说(Bonus Plan Hypo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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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计划假说是罗斯·L·瓦茨(Ross L.Watts) 和杰罗尔德·L·齐默尔曼(Jerold L.Zimmerman)提出的。红利计划假说指出:由于企业价值的不可观察性和企业业绩层次分解的需求,企业往往将管理人员的报酬与企业的盈利挂钩。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实施分红计划的企业,其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把报告盈利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对分红计划假设的细节检验结果表明管理人员总是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例如,如果当期盈利低于分红计划规定的目标盈利额(下限)时,管理人员就有可能减少当年的报告盈利,而将减少的部分转移到以后各年;如果盈利额在上下限之间波动,管理人员就可能试图增加盈利;如果管理者的分红计划中包括了认股权,那么他们更愿意选择能平滑收益的会计方法。
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是西方实证会计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的罗斯·L·瓦茨(Ross L.Watts) 和杰罗尔德·L·齐默尔曼(Jerold L.Zimmerman)提出并证明的红利计划假说、负债权益比率假说和企业规模假说。
Watts和Zimmeram提出的这一假说对我国企业同样适用。尤其是我国企业在设计报酬方案时,主要采用以利润为基础的奖金分享。企业的高管人员为了其自身利益,往往选择能够将报告盈利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的会计政策或做法。
红利计划假说认为:
1.如果盈利低于支付红利的最低目标盈利水平,则经理人便有进行“巨额冲销”的动机,即通过提前确认费用或递延确认收入,以进一步降低当期收益,从而提高未来期间的盈利;
2.若实际盈利高于目标盈利的上限,则经理人存在通过递延盈利来降低报告收益的动机,因为超过上限的盈利将使他们永远失去获得这部分红利的机会;
3.仅当企业盈利界于红利计划的上下限之间时,经理人才会如红利计划假说所示:篡改盈利额来提高分红的现值;
4.如果经理人的分红计划中包括了认股权,则他们更愿意选择平滑收益的会计方法,以保持股票价格的稳定增长。
在上述激励机制中,会计收益被用作确定支付给管理者报酬的重要基础,因此管理者十分关心对会计收益产生重要影响的会计政策,甚至会为了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而利用或操纵会计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