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破产受理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破产受理

  破产受理是指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决定立案的诉讼活动。

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债务清偿无效。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1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Yixi,东风.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破产受理"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