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展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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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展示法,即将主体以最突出、最引人注目的方式呈现出来的方法。这种方法在视觉表现功能上能够真实地再现对象的表面质感、形态和功能用途,从而给人以信任感和亲切感。
直接展示法的要点[1]
这种方法要注意两个方面:
1、将某产品或主题直接如实地展示在广告版面上,充分运用摄影写实表现能力,细致刻画和着力渲染产品的质感、形态和功能用途,将产品精美的质地引人入胜地呈现出来,给人以逼真的现实感,使消费者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一种亲切感和信任感。这种手法由于直接将产品推向消费者面前,所以要十分注意画面上产品的组合和展示角度,应着力突出产品的品牌和产品本身最容易打动人心的部位,运用色光和背景进行烘托,使产品置身于一个具有感染力的空间,这样才能增强平面广告画面的视觉冲击力。
2、运用各种方式抓住和强调产品或主题本身与众不同的特征,并把它鲜明地表现出来,将这些特征置于广告画面的主要视觉部位或加以烘托处理,使观众在接触广告画面的瞬间即能很快感受到这些特征,并对其产生注意和发生视觉兴趣,达到刺激购买欲望的促销目的。在广告表现中,这些应着力加以突出和渲染的特征,一般由富于个性的产品形象,与众不同的特殊造型,企业标志和产品的商标等要素决定。
- ↑ 汤晓山.《平面广告创意》[M].广西美术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