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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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许经营权质押[1]
特许经营权质押是指以公路收费权、学生公寓收费权、电费收费权、移动电信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旅游门票收费权等作为质押物获取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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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质押的条件[2]
特许经营权的质押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特许经营权人作为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代位行使收费权和完全控制账户,或者拍卖和转让权利;登记和备案;批准,权利往往是政府部门批准或者许可的,质押同样要经过批准;权利转让的限制等内容。
②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对于经营人的要求比较高。质押合同订立前最好征求原有关批准部门的意见,在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再将质押合同送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会影响质押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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