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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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位(Dead Storage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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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水位[1]
死水位是指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允许消落的最低水位,又称设计低水位。
死水位的确定[2]
确定死水位应考虑的主要要求有下述4项:
1.根据淤积要求确定死水位和死库容
在规划设计水库时,一般要求引水管下缘放在淤积水位以上1 m左右泥沙进入引水管,以保证引水设备和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这个水深称为管底超高。而在引水管上缘,也要有一个1~2 m以上的安全水深,保证引水时不进入空气,以免破坏水流状态,并准备在特殊枯水年份能用部分死库容水量,此安全水深称为管顶安全超高。对北方河流,有时还要考虑冬季在水面上的冰层厚度。据上述,死水位z死确定公式为:
Z死=Z淤+管底超高+引水管外径+管顶安全水深
根据z死查Z-V曲线可确定死库容V死,见图1。
2.根据灌区要求确定死水位
以灌溉为主的水库,设计死水位主要决定灌区自流引水灌溉的要求,可根据灌区条件和工程造价(如部分地形较高的灌溉面积是否要提水灌溉)进行方案比较在渠系设计工作中定出渠道设计高程后,根据引水渠坡降和长度推算出进水口处的高程。依据输水结构的形式和尺寸进行水力计算,推求渠道设计流量所需要的最小水头H最小,再加上1/2引水管内径,即得相应的死水位。可用下式计算:
Z死=Z渠+iL+D内/2+H最小
式中:Z渠为渠道合计控制高程,m;i、L为引水管坡度和长度,m;
D内为引水管内径,m; H最小为渠道设计流量的最小水头,m。
3.根据水力发电要求确定死水位
灌溉结合发电的水库,死水位的选择要考虑保证水电站水轮机组所需要的最低水头和最佳消落深度,以利于发出较多的电能和出力。
4.其他用水部门对死水位的要求
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库,还需要考虑其他有关用水部门的要求,如水库有水产养殖任务时,要考虑养鱼对水量、水深和水面面积等的要求,要求水库死水选定在适当高程,以保证水库在枯水期来放水后仍有一定的水体供鱼类活动和生长;如需考虑库区航运,按船只吨位,以保证航运的最小水深来确定死水位。其他如库区的环境卫生等的要求也应统筹规划。
水库死水位是水库的设计参数之一,它不单纯是个技术问题,在规划阶段,也需适当做一些经济比较工作。对于中小型水库选择死水位的工作可以有所简化,主要根据各用水部门(包括淤积要求)对死水位的技术要求,拟定出死水位的可能范围,然后通过必要的综合分析论证,选定较合理的死水位。
同时,因库区附近地下水位的抬高,也使这些地区受到浸没影响;有可能造成周围农田的次生盐碱化,形成对农作物生长极为不利的环境;或形成部分沼泽地区,致使蚊蝇孳生,恶化环境卫生;甚至可能导致邻近地区的地面建筑物的基础受潮,而产生沉陷、造成裂缝或倒塌;以及对矿井等的淹没。另外,由于地下水位抬高,以及水库回流的作用,使库岸塌方或变形,从而影响水库的有效容积、降低调节性能,减少水库使用年限。
- ↑ 北京市安全迎汛知识100问.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 贺国庆,刘国庆.水库水量损失及水库死水位的确定[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