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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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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案例教学方法)

目录

什么是案例教学法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即围绕一定培训的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依照法律工作中立案办法把教学内容编成案例形式来进行教学很受欢迎。在当今世界的教育和培训中受到重视和广泛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的起源

  1870年,兰德尔(Christopher C.Langdell )出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法律教育正面临巨大的压力:其一是传统的教学法受到全面反对;其二是法律文献急剧增长,这种增长首先是因为法律本身具有发展性,其次是在承认判例为法律的渊源之一的美国表现尤为明显。兰德尔认为,“法律应被认为是一门科学,由某些原则或条文组成,每一条文都通过缓慢的发展才达到当前的状态。换言之,条文的意义在几个世纪以来的案例中得以扩展。这种发展大体上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案例来追寻。”这里兰德尔清楚地表明了一种观点:法律是一门以案例为资料的科学。为此,他强调由案例来组成法律教育中的课程,构成学习材料的案例来源于法律实践,来源于各级法庭的判决。当然并非所有的判决都能被作为案例,只有那些对条文的意义发展有贡献的判决才能被当作案例。案例是法律文献整理和系统化副产品。兰德尔按年代排列了上诉法院的判决,作为法律教育的案例集,期望在这种案例的讨论中追寻真正的法律意义的演变,从而引出法律原理。

  进人20世纪以后,法学理论的发展日趋复杂。在哈佛大学校长埃姆斯(James B.Ames)和哥伦比业大学校长基纳( William Keener )的倡导下,案例法教学的核心目标从对法律原理的追寻转向法律推理能力的培养,为此埃姆斯开发了按主题而非按年份排列的案例集。

  一战之后,法律现实主义兴起,“法律必须回应社会变革”的呼吁日益强烈,兰德尔的作为范例的案例使用目标受到批评。以问题为导向的案例教学思想日益受到重视,如斯蒂文斯主张问题案例的运用,“或遗漏了事实,或遗漏了观点或判决,要求学生找出被遗漏的材料”。但这种方法因所需要的专门材料相对缺乏而没有得到广泛应用。

  案例法在法律和医学教育领域中的明显成功激励了商业教育领域。哈佛大学洛厄尔( Lawrence Lowell )教授在哈佛创建商学院时建议,向最成功的职业学院一法学院学习,学习其案例法。1908年哈佛商学院正式成立,案例法开始被引人商业教育领域。由于商业领域严重缺乏可用的案例,哈佛商学院最初仅借鉴了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法,在商业法课程中使用案例法。也正因为同样的原因,在头10年中,案例法在商业教育领域中的推行进展缓慢。1919年毕 业于哈佛法学院的多纳姆(WallanceB.Donham)出任哈佛商学院院长,他敏锐地认识到商业教育需要自己的案例形式,且案例材料的收集将是商业教育中案例法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为此他专门为案例开发拨付资金.成立了商业研究处,并雇佣-批毕业生进人商业实践领域收集和写作商业案例。在1920-1925年间.商业研究处开发了大量的商业案例。这项工作既保证了商业教育有充分的案例来源,也保证了哈佛商学院作为商业教育中案例法的主要倡导者的地位。1925年,随着商业研究处的撤消,教学人员开始承担案例开发工作。此后,哈佛一直将案例开发当作案例教学的基本前提,为之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著名的哈佛工商管理案例即是这项工作的重要成果。

案例教学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教学方法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即学员能够通过对这些过程的研究与发现来进行学习,在必要的时候回忆出并应用这些知识与技能。案例教学法非常适合于开发分析、综合及评估能力等高级智力技能。这些技能通常是管理者、医生和其他的专业人员所必需的案例还可使受训者在个人对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高承担具有不确定结果风险的能力。为使案例教学更有效。学习环境必须能为受训者提供案例准备及讨论案例分析结果的机会,必须安排受训者面对面地讨论或通过电子通讯设施进行沟通。但是,学习者必须愿意并且能够分析案例,然后进行沟通并坚持自己的立场.这是由于受训者的参与度对案例分析的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案例教学法的特色

  1.鼓励学员独立思考

  传统的教学只告诉学员怎么去做,而且其内容在实践中可能不实用,且非常乏味无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员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但案例教学没人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要自己去思考、去创造,使得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案例教学的稍后阶段。每位学员都要就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也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一两次技不如人还情有可原,长期落后者,必有奋发向上、超越他人的内动力,从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

  2.引导学员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

  现在的管理者都知道知识不等于能力,知识应该转化为能力。管理的本身是重实践重效益的,学员一味的通过学习书本的死知识而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不仅对自身的发展有着巨大的障碍。其所在的企业也不会直接受益。案例教学正是为此而生,为此而发展的。

  3.重视双向交流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员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知道,而且学到的都是死知识。在案例教学中,学员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他还要经过缜密地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他的答案随时由求教师给以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双向的教学形式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案例教学法的步骤

  1.学员自行准备

  一般在正式开始集中讨论前一到两周,就要把案例材料发给学员。让学员阅读案例材料,查阅指定的资料和读物,搜集必要的信息,并积极地思索,初步形成关于案例中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培训者可以在这个阶段给学员列出一些思考题,让学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准备工作。注意这个步骤应该是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的,这个阶段学员如果准备工作没有作充分的话,会影响到整个培训过程的效果。

  2.小组讨论准备

  培训者根据学员的年龄、学历、职位因素、工作经历等。将学员划分为由3~人组成的几个小组。小组成员要多样化,这样他们在准备和讨论时,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就多些,学员对案例的理解也就更深刻。各个学习小组的讨论地点应该彼此分开。小组应以他们自己有效的方式组织活动,培训者不应该进行干涉。

  3.小组集中讨论

  各个小组派出自己的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发言时间一般应该控制在30 分钟以内,发言完毕之后发言人要接受其他小组成员的讯问并作出解释,此时本小组的其他成员可以代替发言人回答问题。小组集中讨论的这一过程为学员发挥的过程,此时培训者充当的是组织者和主持人的角色。此时的发言和讨论是用来扩展和深化学员对案例的理解程度的。然后培训者可以提出几个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和处理方式,组织各个小组对这些问题和处理方式进行重点讨论。这样做就将学员的注意力引导到方案的合理解决上来。

  4.总结阶段

  在小组和小组集中讨论完成之后,培训者应该留出一定的时间让学员自己进行思考和总结。这种总结可以是总结规律和经验.也可以是获取这种知识和经验的方式。培训者还可让学员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总结,这样学员的体会可能更深,对案例以及案例所反映出来各种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案例教学法的要求

  1.讲究真实可信

  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因此它应该具有典型性,且应该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的联系。但它一定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来源于实践,决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虚构而作。尤其面对有实践经验的学员,一旦被他们发现是假的,虚拟的,于是便以假对假.把角色扮演变成角色游戏,那时锻炼能力就无从谈起了。案例一定要注意真实的细节,让学员犹如进入企业之中,确有身临其境之感。这样学员才能认真地对待案例中的人和事,认真地分析各种数据和错综复杂的案情,才有可能搜寻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一定要亲身经历,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

  2.讲究客观生动

  真实固然是前提,但案例不能是一堆事例、数据的罗列。教师要摆脱乏味教科书的编写方式,尽其可能调动些文学手法。如采用场景描写、情节叙述、心理刻画、人物对白等,甚至可以加些议论,边议边叙,作用是加重气氛,提示细节。但这些议论不可暴露案例编写者的意图。更不能由议论而产生导引结论的效果。案例可随带附件,诸如该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文件决议、合同摘要等等,还可以有有关报表、台账、照片、曲线、资料、图纸、当事人档案等一些与案例分析有关的图文资料。当然这里所说的生动,是在客观真实基础上的,旨在引发学员兴趣的描写。应更多地体现在形象和细节的具体描写上。这与文学上的生动并非一回事,生动与具体要服从于教学的目的,舍此即为喧宾夺主了。

  3.讲究案例的多样化

  案例应该只有情况没有结果,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没有处理办法和结论。后面未完成的部分,应该由学员去决策、去处理,而且不同的办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假设一眼便可望穿,或只有一好一坏两种结局。这样的案例就不会引起争论,学员会失去兴趣。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的结果越复杂,越多样性,越有价值

案例教学法的评价

  1.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1)能够实现教学相长。教学中,教师不仅是教师而且也是学员。一方面,教师是整个教学的主导者,掌握着教学进程,引导学员思考、组织讨论研究,进行总结、归纳。另一方面,在教学中通过共同研讨.不但可以发现自己的弱点,而且从学员那里可以了解到大量感性材料。

  (2)能够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教学中,由于不断变换教学形式,学员大脑兴奋不断转移,注意力能够得到及时调节,有利于学员精神始终维持最佳状态。

  (3)生动具体、直观易学。案例教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真实性.由于教学内容是具体的实例,加之采用是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易于学习和理解。

  (4)能够集思广益。教师在课堂上不是“独唱”,而是和大家一起讨论思考,学员在课堂上也不是忙于记笔记,而是共同探讨问题。由于调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开阔思路,收到良好的效果。

  2.案例教学法的不足之处

  (1)案例的来源往往不能满足培训的需要。研究和编制一个好.的案例,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同时,编写一个有效的案例需要有技能和经验。因此,案例可能不适合现实情况的需要。这是阻碍案例法推广和普及的一个主要原因。

  (2)案例法需要较多的培训时间,对教师和学员的要求也比较高.

  3.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应注意的问题

  (1)案例讨论中尽量摒弃主观臆想的成分,教师要掌握会场.引导讨论方向,要十分注意培养能力,不要走过场,摆花架子。

  (2)案例教学耗时较多,因而案例选择要精当,开始时组织案例教学要适度,办一次就办好一次,办出信誉来,不要一办就滥。自己砸自己的牌子。

  (3)学员一般都具有实践经验,不必担心讨论不起来,但一定要有理论知识作底衬,即案例教学一定要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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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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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5.34.* 在 2009年4月13日 06:13 发表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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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 (Talk | 贡献) 在 2009年12月23日 17:45 发表

案例教学必须在理论知识学习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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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5.125.* 在 2011年4月16日 00:14 发表

“将学员划分为由3~人组成的几个小组。”3到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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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07.208.* 在 2012年8月24日 12:19 发表

202.115.125.* 在 2011年4月16日 00:14 发表

“将学员划分为由3~人组成的几个小组。”3到几个人?

三人以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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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梓 (Talk | 贡献) 在 2012年11月20日 23:54 发表

通过案例导入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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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36.7.* 在 2013年5月14日 08:09 发表

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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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6.43.* 在 2020年11月3日 21:04 发表

好难啊,这上的什么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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