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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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收益(Gain contin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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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收益是指将来可能导致收益发生的或有事项,又称为或有利得,如未决索赔等。或有收益发生或者引起资产增加,或者引起负债减少。
由于或有收益在会计实务中发生较少,按照稳健性原则可以不考虑将其纳入正式的会计核算系统,但应作为补充资料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时以附注、说明等形式予以披露,以便报表使用者决策时参考。
或有收益是指将来可能发生的收益,根据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或有收益不能确认入帐,否则会将可能永远不能实现的收益入帐,但或有收益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时,可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或有收益的会计处理如下:
1.不必确认(估计)入帐,但应以附注披露。对于很有可能发生的或有收益,不论其是否可以合理估计金额,均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所披露不应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可能的收益过分的乐观。
2.不必确认(估计)入帐,也不必披露。除了可能性极大的或有收益可以披露外,其它或有收益不作任何处理,既不确认入帐,也不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如果发生机会较大,披露对决策有帮助,应该在财务报表反映。所以应该设立“待确认收”和“待确认支出”应些或有项目科目反映,这样才能既完成正确核算又符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