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就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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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就业水平是指工人总人数乘以工人工作的小时数。
就业理论主要考虑就业总水平的决定问题,而不去考虑个人就业的决定问题。换句话说,一个人也许因为他或她不具备雇主所需要的技能而失业,而另一个人也许因为懒惰没有努力寻找工作导致失业,这些方面都是劳动经济学问题,而不是就业理论学家应该考虑的问题。就业理论把诸如技能、寻找工作的行为以及工作经验等个人特征都看做是给定的。然后提出这样的问题:给定这些个人特征,什么因素决定每年经济中工人工作的总时数?
经济学家认为每个企业会根据生产预期销售的商品和服务的数量雇用所需要的工人。因此,一个企业可以提供的工人的工作时数由预期销售水平决定。企业雇用更多的工人生产比预期销量更多的产品和服务被认为是不明智的:企业生产了它们认为无法卖出的产品和服务。同样,企业雇用比满足预期销售量所需更少的工人,也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意味着企业放弃了一部分可能的销售额。这样,我们假定每个企业都会尽量去估计可能的销售量,然后再雇用满足生产所需的工人这一做法看来是合理的。然而并没有保证企业总是估算正确:它们总是高估或低估实际销售额,从而雇用更多或更少的工人。总体就业水平代表着每个企业就业水平的加总,这就意味着总就业在总体水平上由预期销售量决定。
总体就业水平是消费者收入的主要决定因素,这就使得总就业的决定问题复杂化了。这主要是由于这一事实,收入主要由就业决定,就业由预期支出决定,而实际支出的一大部分又由收入决定。换句话说,了解消费决定之前的就业水平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