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限期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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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限期还款法是在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础上衍生出的一种还款方式。
即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按月/季/年)内(最后一期除外)增加还款宽限期,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归还每期还款额的,视同正常还款,不计收宽限期罚息;超过宽限期还款的,将按实际违约天数(含宽限期天数)计收罚息。
适用人群:此种方法主要是解决一些客户临时出差或遇特殊情况而出现的非恶意临时欠款问题,通常银行会对他们的优质客户给予此种配套优惠方案。
宽限期还款法的特点是: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协议"银行允许客户在入住前只归还贷款额本期利息,入住后再开始归还本金,还款方式与等额本金还款法相同。
这种还款方式以中国银行实际操作举例如下:
假定某人于今年1月购买了2001年6月入住的期房,向中国银行申请10年10万元贷款。
按季度还款:
入住前每季度还款额=贷款本金×季利率=100,000×(5.58%÷4)=1395 元
入住后每季度还款额与等额本金还款法相同,即:
每季度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季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季利率
=(100,000÷40)+(100,000-已归还本金累计额)×(5.58%÷4)
第一季度还款额=2,500+(100,000-0) ×(5.58%÷4)=3895 元
第十季度还款额=2,500+(100,000-2,500×9) ×(5.58%÷4)=3581 元
以此类推……
这种还款方式的优点是减轻了支付首期款后的还款压力,同时具备等额本金还款法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