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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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用简述的方式,按时间顺序记载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书面材料。它既可以作为机关、单位回顾总结工作和查证历史的重要依据,也可以反映机关、单位的变迁、发展,成为珍贵的档案材料,还可以作为编撰年鉴、地方志或个人简历的历史资料。
大事记主要有三个特点:
1.以时系事,检索方便
大事记具有明显的时序性。一系列的事件都是以发生时间的先后来梳理排列的。时序在记载事件过程中始终处于显要地位。这样不仅作者可以有条不紊地记述大事要事,而且读者查阅也迅速简便。
2.言简事赅,容量丰富
大事记要求对大事要事记述清楚,又要做到文字精简。由于大事记文辞简约,旨在勾勒出历史发展的轨迹,无须铺陈描述、起承转合,故以容量丰富见长。比如,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1980)》,所记事的高密度和大容量,是其他著作难于相比的。
3.专人记录,各方协助
编写大事记是一项繁杂、细致的工作,一般由机关办公厅(室)或秘书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其他各个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情况。大事记与其他文书的写作不同,它不是一次起草完成的,而是随着工作的不断发展逐项记录而成的。有些单位每月整理一次,年终再进行一次通篇的材料删补和文字加工,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印刷若干份送有关单位,并留若干份存档。
大事记的内容
一般来说,大事记所记载的内容大致有如下几项:
1.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及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影响。
2.本单位的重要活动以及上级对本单位的重要领导活动。包括:上级机关发来的重要文件,记录其发文字号、发文日期、文件标题和主要精神;上级机关的重要电话指示、口头通知;上级主要领导来本机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领导人姓名、职务,提出的主要意见、记录日期等。
3.本单位的重要会议情况。记录会议的名称、任务、主要议题和决议,到会人员等。
4.本单位的组织变动情况。例如,本单位的成立,职权范围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的变动,办公地点的迁移,人员编制,主要领导人的任免、变更,本单位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以及本单位直属机构的组织变动情况。
5.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包括发出的重要文件,机关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口头指示,本机关和所属单位所进行的主要工作与工作成果,发生的重大问题与采取的主要措施,重大的工程建设、科研成果、外事活动等。
大事记的类型
大事记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有不同的分类。按内容划分,则有以下两种:
1.综合性大事记,即将本机关单位各方面的大事要事,按时间顺序进行记录。
2.专题性大事记,即将本机关单位不同内容的大事要事,按时间顺序分类进行记录。
1.标题。大事记标题有两种写法。综合性大事记,其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时间加“大事记”构成,如“广东省××学院2000年大事记”。专题性大事记,标题则由单位名称、内容项目加“大事记”构成,如“××石化总厂技术改造大事记”等。
2.正文。大事记的正文编写,关键要解决“记什么”和“如何记”两个问题。一般来说,其正文由大事时间和大事内容两部分组成。大
事记正文的编写方法要注重如下六点:
(1)重视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从中可以看出记述者选择事件有无眼光。
(2)分清大事,不能漏记大事。
(3)严格按照事物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作客观的记述。
(4)大事记并不要求完整地记述某一件大事,而是重点记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它的主要内容。至于事件发生或会议举行的具体地点,大多可以不写。
(5)大事记要求一事一记。同一天发生的其他大事,用“△”标示,分开记。
(6)语言要简洁。该长则长,该短则短。高度概括,简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