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现净值分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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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现净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联产品的可实现净值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可实现净值是指产品的最终销售价值减去其可分成本的余额。就是将联产品的联合成本按照各联产品的最终销售价值减去分离后各联产品的可归属成本的价值比例进行分摊。
其计算过程与相对销售价值分配法非常相似,但是对于成本的分配更为详尽和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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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上海焦化厂开发项目
根据可实现净值分配法进行计算后,其结果如下:
产品 仝隹 焦油 煤气 合计 本期产量 94154 5250 19912.75 119316.75 单价 531.59 1566.25 593_82 587.50 销售价值 50051324.86 8222812.50 11824589.80 70098727.16 分离后加工成本 0.00 4571429.76 0.00 4571429.76 净实现价值 5005l324.86 365l382.74 ll824589.80 65527297.40 分配比例 0.764 0.056 0.180 1.00 应负担成本 43895357.76 3202288.28 10370246.96 57467893 单位成本 466.21 609.96 520.78 481.64 毛利 6155967.10 449094.46 1454342.84 8059404.40 毛利率 12_3% 5.46% 12.3% 11.50%
对于该模型的解释如下:
本期产量由生产部门提供;
煤气的单价为该企业*年*月的煤气销售价格;
销售价值=本期产量×单价
分离后加工成本为各联产品的可归属成本
净实现价值=销售价值一分离后加工成本
分配比例=该产品的净实现价值,所有联产品的净实现价值之和
应负担成本=消耗煤的总成本×该产品的分配比例
单位成本:应负担成本/本期产量
毛利=净实现价值一应负担成本
毛利率=毛利/净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