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所有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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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所有制结构的含义[1]
劳动力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所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
广义的劳动力所有制结构指劳动力在整个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作为财富归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所形成的结构,例如: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劳动力农奴主所有制、氏族公社所有制结构等。
狭义的劳动力所有制结构指,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其劳动力相对或绝对属于不同所有者所形成的结构。例如:我国在不同经济所有制并存的条件下,劳动者若被雇主雇佣,则形成的在生产经营时间内,劳动力的雇主所有制;若就业于国营、集体单位则是劳动力的国营单位或集体单位的公有制;若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则形成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的状况。由此而形成了劳动力的国营、集体、雇主、个人所有制结构;劳动力所有制结构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其次,受现行经济政策、就业政策以及个人状况的影响。研究劳动力所有制状况,并采取适合的政策加以引导和调节会起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什么是劳动力所有制结构[2]
劳动力所有制就是对劳动力的占有和支配关系。劳动力所有制结构包括主体和客体及其他们之间的关系。作为主体,它是指生产关系和经济利益的承担者;作为客体,它是指单纯的人自身的自然力。劳动力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但是,这个主体和客体却既可以由一个人来同时承担,又可以分别落到两个人身上。所以,劳动力虽然不能离开劳动者的身体而独立存在,但它并非必然为劳动者所有。劳动力对其所有者的社会经济上的归属与劳动力对人体的自然生理上的从属,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 ↑ 黄运武.现代企业制度大辞典.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1.1.
- ↑ 现代经济哲学研究 四、对我国宏观经济结构和微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刁隆信.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