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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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是以报告期总量为权数对个体质量指标指数进行加权调和平均,据此计算的加权平均数指数等于质量指标综合指数。
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
上式中,K表示质量指标个体指数,表示报告期的某个总量指标。也就是说,要编制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一要掌握质量指标个体指数,二要掌握报告期总量。
当已知质量指标的个体指数kp,或报告期与基期的个体价格指标p1、p0及报告期的总量指标(产值或销售额)p1q1为权数时,即可分别计算数量指标的总指数及质量指标的总指数 。即:
= 质量指标综合指数
: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Kp个体物价指数,∵∴
由上式可知,在一定条件下,加权调和平均指数是派氏综合指数的变形,而只有用qlpl这个权数进行加权,加权调和平均指数才有可能变形为综合指数;否则,假若要用q1p1以外的其他任何权数进行加权,这种变形关系就不复存在。
在用派氏综合指数公式计算商品价格指数时,必须具备报告期与基期的销售量、价格以及报告期plql及p0q1的销售额资料。但在实践当中,按基期价格计算的报告期假定销售额p0q1资料不易取得。而报告期销售额p1q1是现实可以取得的资料,因此加权调和平均指数适合于质量指标平均指数的计算。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