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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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托收(Outward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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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受出口商委托以出口商提交的债权凭证和商业发票通过国外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以实现资金划拨的业务。
出口托收有即期付款交单(D/P)、远期付款交单(D/P)和远期承兑交单(D/A)三种形式。
- ①跟单托收受理
受理客户委办的出口跟单托收(D/P或D/A方式)业务,负责向国外银行寄单托收,以及出单后有关往来函电的处理。
- ②跟单托收项下收汇
办理跟单托收项下款项的结汇/入帐,催收及查询等。
- ③光票托收及收汇
接受客户的委托办理贸易项下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的托收及结汇业务。
首次委托业务的客户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出口业务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操作简单、方便易行;
(3)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1)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备货和发运;
(2)当出口商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宜选择付款交单(D/P)方式;
(3)当出口商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可选择承兑交单(D/A)方式。较赊销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