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事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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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事件法(Critical Incident Method,CIM)、关键事件技术(Critical Incidents Technique,C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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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事件法是由美国学者福莱·诺格(John C. Flanagan)和伯恩斯(Baras)在1954年共同创立的,它是由上级主管者记录员工平时工作中的关键事件:一种是做的特别好的,一种是做的不好的。在预定的时间,通常是半年或一年之后,利用积累的记录,由主管者与被测评者讨论相关事件,为测评提供依据。
关键事件法(CIT)最初由美国学者福莱·诺格(John C. Flanagan)在1949年《人事评价的一种新途径》(“ A new approachto evaluatingpersonnel”)一书中提到的方法,用以识别各种工作环境下工作绩效的关键性因素的一种工作分析技术方法。通过关键事件技术,可以从行为的角度系统地观察和描述实际职务的绩效和行为。是20世纪40年代兴起的一种技术手段,目前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关键事件法集中关注关键的事件,来解释深入的基本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关键事件在组织内众所周知,但是在有此情况下,这些关键事件往往下意识地掩藏在人们的经验之中。不管是采用问卷调查还是深入访谈作为主要的数据收集工具,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寻找激发重大事件的关键事件。
关键事件法是通用汽车最早使用的方法,是工作分析的一种补充方法,不好独立使用,需要结合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否则关键事件有失偏颇。关键事件技术要求以书面的形式至少描述出6个月到12个月能观察到的5个关键事件,并分别说明杰出的任职者和不称职者的任职者在这些典型事件中会如何处事。
这种工作分析的方法主要是鉴别出可以用来区分业绩好(或满意)的员工和业绩差(或不满意)的员工的关键事件。这种方法的理论基础是,每种工作中都有一些关键事件,业绩好的员工在这些事件上表现出色,而业绩差的员工则正好相反。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工作分析专家采访目标岗位的任职者或其直接上级,鉴别出一系列的关键事件。在访谈过程中,通过询问关键事件的起因及任职者采用的解决方法,确定本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能力(KSAs)。关键事件技术在开发工作样本测试中尤其有用。
关键事件法包含了三个重点:
第一,观察;
第二,书面记录员工所做的事情;
第三,有关工作成败的关键性的事实。
其主要原则是认定员工与职务有关的行为,并选择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来评定其结果。它首先从领导、员工或其他熟悉职务的人那里收集一系列职务行为的事件,然后,描述“特别好”或 “特别坏”的职务绩效。这种方法考虑了职务的动态特点和静态特点。对每一事件的描述内容,包括:
(1) 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背景;
(2) 员工的特别有效或多余的行为;
(3) 关键行为的后果;
(4) 员工自己能否支配或控制上述后果。
在大量收集这些关键以后,可以对他们做出分类,并总结出职务的关键特征和行为要求。关键事件法既能获得有关职务的静态信息,也可以了解职务的动态特点。
关键事件技术是一种半结构性的工作分析方法。该方法的操作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首先收集职务行为的各种轶事即事件,这些事件一般来说都表明一项特定职务或一级职务上个人的工作绩效特别好或特别差的特征。这些事件可以采用个别或群体访谈、问卷、工作日志以及其它手段,从任职者、同事、以前的任职者、上级或者他人那里收集。
在职务分析信息的收集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工作者有时并不十分清楚本工作的职责、所需能力等。此时,职务分析人员可以采用关键事件法。具体的方法是,分析人员可以向工作者询问一些问题,比如 “请问在过去的一年中,您在工作中所遇到比较重要的事件是怎样的?您认为解决这些事件的最为正确的行为是什么?最不恰当的行为是什么?您认为要解决这些事件应该具备哪些素质?”等等。对于解决关键事件所需的能力、素质,还可以让工作者进行重要性的评定。比如,让工作者给这些素质按重要性排队;按五点量表打分;或给定一个总分(比如20分)让工作者将其分摊到各个能力、素质中去。
第二步,由专家评定这些事件是否真的就是好、或坏的行为,因为有些任职者认为是好的事件其实是坏事件,反过来也一样。
第三步,由3个任职者将已写出的事件归到一定的类别(或维度)中去。不同的维度之间的重要性是不同的。
第四步,由另外3个任职者再次将写出的事件进行归类,并将归类的结果与第三步中的结果进行比较。对于那些不能一致归类的事件则把它排除掉或另列一类。最后对分析提炼、划分类别的结果进行列表,从而得出一幅职务基本特性的总体画面。
需要注意的是:在运用关键事件技术要注意类别的确定,或者说是维度的确定。要根据不同的维度来确定事件。
关键事件法的主要优点是研究的焦点集中在职务行为上,因为行为是可观察的、可测量的。同时,通过这种职务分析可以确定行为的任何可能的利益和作用。
① 它为你向下属人员解释绩效评价结果提供了一些确切的事实证据。
② 它还会确保你在对下属人员的绩效进行考察时,所依据的是员工在整个年度中的表现(因为这些关键事件肯定是在一年中累积下来的),而不是员工在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
③ 保存一种动态的关键事件记录还可以使你获得一份关于下属员工是通过何种途径消除不良绩效的具体实例。
但这个方法也有两个主要的缺点:
一是费时,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搜集那些关键事件,并加以概括和分类;
二是关键事件的定义是显著的对工作绩效有效或无效的事件,但是,这就遗漏了平均绩效水平。而对工作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描述“平均”的职务绩效。利用关键事件法,对中等绩效的员工就难以涉及,因而全面的职务分析工作就不能完成。
关键事件法的应用[1]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其目的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在管理者与员工双方持续动态沟通的基础上,经过绩效计划、绩效实施与管理、绩效考评、绩效结果反馈、绩效考评结果应用和绩效改进这一系列环节,以促使员工、部门和企业绩效持续改进和提高,并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员工发展的一种管理活动绩效管理过程模型如图所示:
关键事件是指那些会对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整体工作绩效,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的重大事件、行为及其结果。关键事件法在员工绩效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提供绩效考评的事实依据。在绩效实施与辅导阶段,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关键事件进行记录,是为了在绩效考评中有充足的事实依据。管理者将一个员工的绩效判断为“优秀”、“良好”或者“差”,需要一些证据做支持,即管理者依据何标准将员工的绩效评判为“优秀”“良好”或者“差”,这绝对不能凭感觉而是要用数据说话的。这些关键事件除了可以用在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评以外,还可以用作晋升、加薪等人事决策的依据。
第二,提供绩效改善的事实依据。绩效管理的目的之一是改善和提升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能力。在绩效改进阶段当管理者对员工说“你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或“你在这方面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时,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向员工说明其目前的差距和需要如何改进和提高。例如,主管人员认为一个员工在对待客户的方式上有待改进,他就可以举出该员工的一个具体事例来说明。“我们发现你对待客户非常热情主动,这是很好的。但是客户选择哪种方式的服务应该由他们自己做出选择,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我发现你在向客户介绍服务时,总是替客户做决策。比如上次……我觉得这样做不太妥当,你看呢?”这样就会让员工清楚地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他们改善和提高绩效。
第三,提供优秀绩效的事实依据。不仅在指出员工有待改善的方面需要提供事实的依据,即便是在表扬员工时也需要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简单地说“你做得不错”由此,不仅可以向员工传达“管理者对他们的每一件优秀事迹都是非常清楚”的信息,而且会促使员工今后更加卖力地工作,同时还可以帮助管理者发现优秀绩效背后的原因,然后再利用这些信息帮助其他员工提高绩效,使其他员工以优秀员工为基准,把工作做得更好。
在员工绩效管理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发挥关键事件法的作用,在应用该方法时,要掌握并遵循以下要求:
第一,所记录“事件”必须是关键事件,即属于典型的“好的”或“不好的”事件,判断是否属于关键事件,其主要依据在于事件后的特点与影响性质。所记录的关键事件必须是与被考评者的关键绩效指标有关的事件。
第二,关键事件法一般不单独作为绩效考评的工具来使用,而是应和其他绩效考评方法结合使用,为其他考评方法提供事实依据。
第三,记录的关键事件应当是员工的具体的行为,不能加入考评者的主观评价,要把事实与推测区分开来。
第四,关键事件的记录要贯穿于整个工作期间,不能仅仅集中在工作最后的几个星期或几个月里。
第五,关键事件法是基于行为的绩效考评技术,特别适用于那些不仅仅以结果来衡量工作绩效,而且还要注重一些重要行为表现的工作岗位。
- 绩效管理的四种主要方法:
- ↑ 李芝山.关键事件法在员工绩效管理中的规范应用[J].中国集体经济,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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