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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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协会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精神,于2001年启动了全国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并对实施卓越质量经营,在质量、效益和社会责任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或组织授予“全国质量管理奖”。从2006年起,“全国质量管理奖”更名为“全国质量奖”。
全国质量奖是在借鉴美国的国家质量奖标准“波多里奇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基础上设立的,其内容以企业文化、经营战略、绩效结果和社会责任等综合实力为衡量标准,是“卓越绩效模式”的框架,代表着中国质量管理的最高荣誉。“卓越绩效模式”以经营结果为导向,以强化组织的顾客满意意识和创新活动为关注焦点,追求卓越的绩效管理。
全国质量奖是我国质量领域的最高奖项,评分体系共有1000分,其中结果占400分。对结果的关注,会帮助企业或组织测量最重要的绩效指标,改进关键领域方面的绩效,如经济绩效、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的结果,以及过程的结果(过程有效性、效率、组织和个人的学习、产品的质量等)。
申报“全国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及经营的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按ISO9000族标准建立、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
- 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
-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已按ISO14000族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企业三废治理达标;
- 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 近三年企业获得用户满意产品,并获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
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是企业或组织进行自我评价、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评审,及起草反馈报告的依据。2001年,有关质量专家起草了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2003年对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2004年9月,我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于2005年采用。
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可用于大企业、小企业、服务业,以及政府和非盈利组织等。每个申请企业或组织不论是能否获奖,都将收到一份综合反馈报告和一份逐条反馈报告。
目前,全国质量奖奖项设置为三类:制造、建筑业奖项,服务业奖项,小企业奖项。全国质量奖每年组织评审一次。
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申报全国质量奖企业数依次分别为66个、45个、37个、28个和43个。其中,获奖企业数依次分别为5个、6个、6个、8个和10个。
全国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审定获奖组织名单。
全国质量奖工作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人员组成。负责实施全国质量奖评审,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全国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质协,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全国质量奖评审人员;组织实施全国质量奖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和帮促。
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是组织进行自我评价、评审专家对申报组织进行评价、给申请者反馈报告的基础。
全国质量奖2001年启动伊始,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量专家组,起草了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为使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与国际接轨,经多方面征求意见,2003年对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基本以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模式标准为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调整。
2004年9月我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适用于质量奖的评价和企业的自我评价”。经全国质量奖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委员会审议决定:2005年起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 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卓越绩效评价标准为组织改进提供了基础,鼓励组织实施创新和灵活的方法,与组织的整体经营需求协调一致。 标准注重一般性要求,而非具体的程序、管理工具和技术。其它改进方法(如ISO质量管理体系,六西格玛或合格鉴定)可以整合到组织的绩效管理体系中去,成为满足标准要求的一个部分。
标准具有适用性。可用于大企业、小企业、服务业,以及政府和非盈利组织等。
1、递交材料。申报组织将申报表、自评报告、组织简介及相关证实性材料交予全国质理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资格审查。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评价意见等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3、资料评审。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质量奖工作委员会根据资料评审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组织名单。
4、现场评审。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资料评审后确定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给出现场评审意见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5、审定。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对申报组织的《全国质量奖申报表》、现场评审报告等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推荐,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审定委员会听取工作报告,审定获奖组织。
1、填写申报表
2、按照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编写自评报告,含图表不超过6万字
3、按照申报表要求编写组织简介(限在3000字以内), 对组织进行简要描述,包括组织概况、经营的关键影响因素和组织面临的主要挑战。
4、提供相关的证实材料。
5、递交一份含所有申报资料的光盘。
6、由所属行业或所在地区质协对申报企业进行推荐,提出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评价意见。外资或独资企业可以不经推荐,直接申报。
7、交纳申报费1000元。
改进组织的关键绩效,取得经营的成功;寻找一个最经济有效的途径,获得外部的评价,找出组织的优势和改进机会;激励员工,提高士气;向标杆学习,提升竞争能力;分享获奖企业的最佳实践。
获得外部专家的评价。一个外部专家团队会对每一个申请组织进行严格、客观的资料评审,对部分资料评审优秀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织的改进过程,加速促进组织改进的结果。
从反馈报告中得到学习和提高。每一个申请组织都会收到一份关于优势和改进空间的评价报告。
关注结果。全国质量奖评分体系共有1000分,其中结果占400分。对结果的关注,会帮助你的组织测量最重要的绩效指标,改进关键领域方面的绩效,如经济绩效,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的结果,以及过程的结果(过程有效性、效率、组织和个人的学习、产品的质量等)。
开展自我评价。使用全国质量奖标准开展持续的自我评价, 是组织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绩效的有效途径和最强有力的工具。
自2001年以来,全国质量奖成为一个实现这些价值最经济有效的途径。奖项的申请者认为创奖过程是组织可以找到的一个最好的、最有效的、最完善的绩效评价方法。这一奖项的最高价值是“创奖的过程”,而非赢得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