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代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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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代办所是银行储蓄网点的组成部分和开展储蓄工作的得力助手,也是依靠群众办储蓄的主要形式。
(1)全能代办所(或称“全面”、“综合”代办),由银行刻发业务公章,建立各种明细分户帐,象银行储蓄所一样,可以办理各种储蓄收付业务,直接签发凭证,并按银行规定的交帐时间,填制交帐单,定期向银行储蓄所交帐。这种代办所能满足群众存取各种储蓄的要求,吸收存款较多,但对代办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
(2)单一代办所(或称简易代办),由银行刻发业务公章,建立帐务,只办理零存整取储蓄的收付业务,直接签发凭证,并按规定向银行储蓄所交帐。这种代办所业务种类单一,对代办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不高,容易挑选,能满足广大群众参加零存整取储蓄的要求,并为发展全面代办所打下基础。
(3)专办零整储蓄集体户,是委托单位代办员经营的代办形式。银行不刻发业务公章,不建帐,不能直接签发储蓄凭证。它以车间、班组、科室为单位,集体开一个存款户,建立集体户明细表代替分户帐,按照储户认储金额逐月记载。每月续存,金额固定,可以中途漏存、停存和提前支取。到期要及时办理转存或付现。一次清户,不留尾巴。这种代办业务具有少动现金,手续简便,收储快,节省储户时间和存款安全的特点,宜于普遍推行。
储蓄代办所的作用[1]
1.便利了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存取款,提高了广大储户参储热情。
2.有效地弥补了银行储蓄网点的不足,节约了银行的人力、物力。
- ↑ 王隆昌,杨密珍,王月芹.储蓄理论与实务[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