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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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基金法(Method of Sinking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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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基金法是指借款人在每一个时期定期向贷款人支付贷款利息,并且按期另外存一笔款项, 建立一个基金,在贷款期满时这个基金里的金额正好等于贷款的本金,再一次性偿还给贷款人。
偿债基金法是通过一个偿债基金来偿还债务,具体做法是,借款人在每个还款期向贷款人支付该时期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同时也向专门建立的一个基金中存入一定的款项,并保证该基金里面的金额在贷款期满时止好积累到贷款额度,用于偿还贷款。这里我们假定每次存入基金的款项是相等的, 并且设L为贷款额,n为贷款期限,i为贷款利率,j为偿债基金存款利率(在实际情况中,一般是是j<i ),D为每次存入偿债基金的款项,P为借款人每个时期的还款总额(即为利息部分加j:存入偿债基金部分), 则根据偿债基金法, 可以得到:
从而得到:
所以,借款人每次还款额为
现在同样假定,从第k+1个时期开始贷款利率上升为r,偿债基金存款利率不变, 那么,从第k+1时期开始,每一期的还款额变为:
所以,如果借款人是选择用偿债基金法来清偿债务的话, 那么, 从升息开始到贷款期满为止的每一个时期应该多支付的利息为:
=L(r-i)
有什么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