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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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数量是构成人力资源总量的基础,它反映了人力资源量的特性。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的数量。
1、人力资源绝对量
人力资源绝对量的构成,从宏观上看,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具有劳动能力、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总数,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适龄人口减去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即劳动适龄人口之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力资源绝对量的水平。
2、人力资源相对量
人力资源的相对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中人均人力资源的拥有量。可用来进行国家或地区之间人力资源拥有量比较,相对数量越高,表明该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有某种优势。
1、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它占据人力资源的大部分,可称为“适龄就业人口”。
2、尚未达到劳动年龄、已经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即“未成年劳动者”或“未成年就业人口”。
3、已经超过劳动年龄、继续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即“老年劳动者”或“老年就业人口”。
以上三部分人构成了就业人口的总体。
4、处于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可以称作“求业人口”或“待业人口”,它与前面三部分人一起构成经济活动人口。
5、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从事学习的人口,即“就学人口”。
6、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从事家务劳动的人口。
7、处于劳动年龄之内、正在军队服役的人口。
8、处于劳动年龄之内的其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