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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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
举个例子,假设一套房产在银行已做抵押贷款,目前还在正常还款,这种情况下房主如再次申请抵押贷款,不必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只要能通过专业评估,即可根据评估值进行再次抵押。
额度
申请人可以只做一次抵押登记手续,实现最高额抵押贷款。获得最高贷款额度以后,可根据需要分几次支取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以每次款项实际发放时间为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利息成本。最高额抵押,实质还是一次抵押。国内做最高额抵押的,一般是商业银行。
二次抵押属于余额抵押,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也可以做三次抵押,目前,国内做余额抵押的常见形式,一般是五色土抵押、典当抵押或专业贷款公司抵押等。
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
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二次抵押房产要求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