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周定期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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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定期交易法是指证券买卖交易时每两周到期一次结算日办理结算的交易方法。英国证券交易所的大部分买卖交易都是按这种办法进行的,也就是以每月月中和月底的一定日期为共同结算日的定期交易法。每年9月,由交易所评议会决定的下年度的共同结算日期,一般称为“二周清算交易”。按照这种交易方法,结算照例办理5日,因此,虽然名义上叫作二周定期交易,但实际上是可以从15日延长到21日的。
在英国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大部分都是按照此法进行的。就是以每月月中与月底的一定日期为共同结算日的定期交易法,也就是1年24次的定期交易,定于每年9月由交易所评议会决定下年度的共同结算日期,一般称为“二周清算交易”,或称“康坦葛交易”。
按照这种交易方法,结算照例连续办理5日,其间当然有时也有例假日,因此,名义上虽叫做二周定期交易,实际上却可延长到15日至21日间。5日结算之中,于结算第一日的递延日(或了结日),由经纪商与自营商双方就已做而未了的买卖约定商决按了结价格解约,或按该项价格交割,或按该项价格递延;结算价格按照该结算第一日午后的自营商买卖喊价的中位价格,由交易所委员会决定的。解约、交割、或递延等由经纪商与自营商双方协商决定后,各该成交价格与结算价格的差额,应于当日内计算确定,如决定递延,就从当期至次期约可延展15日至21日,从而应缴付15日至21日的递延费,并将其加减在结算价格内。
凡是在定期交易最后四日内参加交易者,或作为该期结算范围的交易处理,或作为次期结算范围的交易(即期货交易)处理,可任意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