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和李皮特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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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管理学家罗夫·怀特(Ralph k. White)和罗纳德·李皮特(Ronald Lipper)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怀特和李皮特所提出的三种领导方式理论——权威式、参与式、放任式领导方式,是最有影响的分类。
1.权威式领导
所有政策均由领导者决定;工作分配及组合多由领导者单独决定;领导者对下属较少接触。此类领导者也被称为是“独裁式”的领导,他们几乎决定所有的政策;所有计划及具体的方法、技术和步骤也由领导者发号施令,并要求下属不折不扣地依从;工作内容、资源的分配及组合,也大多由他单独决定;平时他们对下属和员工的接触、了解不多,如有奖惩,也往往是对人不对事。大多数权威式的领导者为人教条而且独断,往往借助奖惩的权力实现对别人的领导, 对下属既严厉又充满要求。
2.参与式领导
参与式领导者一般会在理性的指导下及一定的规范中,使下属及员工为了目标做出自主自发的努力,他们往往认真倾听下属的意见并主动征求他们的看法。参与式领导者将下属视为与己平等的人,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在参与式领导者管理的团队中,主要政策由组织成员集体讨论、共同决定,领导者采取鼓励与协助的态度,并要求下属员工积极参与决策;在确定完成工作和任务的计划、方法、技术和途径上,组织成员也有相当的选择机会。通过集体讨论,领导者使团队成员对工作和任务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并就此提出更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
参与式领导方式按照下属及员工的参与程度又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 咨询式:领导者在做出决策前会征询组织成员的意见,但对于组织成员的意见,他们往往只是作为自己决策的参考,并非一定要接受。
- 共识式:这类领导者鼓励组织成员对需要决策的问题加以充分讨论,然后由大家共同做出一个大多数人同意的决策。
- 民主式:领导者授予组织成员最后的决策权力,他们在决策中的角色则更像是一个各方面意见的收集者和传递者,主要从事沟通与协调。
3. 放任式领导
此类领导者喜欢松散的管理方式,极少运用手中的权力,他们几乎把所有的决策权都完全下放,并鼓励下属独立行事。他们对下属员工基本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由下属自己确定工作目标及行动。他们只为组织成员提供决策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信息、资料、资源和条件,提供一些咨询,并充当组织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人,而尽量不参与、也不主动干涉下属、员工的决策和工作过程,只是偶尔发表一些意见,任务的完成几乎全部依赖团队成员的自主工作。这种领导方式虽然控制力较弱,但对专业人员却可以收到不错的效果。
曾有美国学者通过一项实验来探讨以上三种领导方式哪一个更优越。实验是将一群孩子分成三个小组来堆雪人,事先分别训练各组的组长按权威式、民主式和放任式行事。实验表明,放任式领导下的小组工作效果最差,所堆的雪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不如其他小组。权威式领导下的小组,堆的雪人数量最多,说明工作效率最高,但质量不如民主式领导下的小组。在民主式领导的小组中,由于孩子们积极主动发表意见,显示出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思维,小组长又在旁引导、协助和鼓励,结果堆出的雪人质量最高,但工作效率不及第二组,因为孩子在商量时花了大量时间进行讨论才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次实验表明,权威式和民主式领导利弊并存,而放任式领导在通常情况下往往弊多利少。[1]
- ↑ 杨文士 焦叔斌 张雁等.《管理学》2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