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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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标准指的是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追求接近“最优”标准或相比“最优”标准。
“满意”标准具有显示的可比性、可执行性、可实现性。
“满意”标准提出者——管理决策学派的创始人赫伯特·西蒙
西蒙对运筹学家们的“最优”决策标准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指出:所谓‘最优’是指在数学模型范 围内的最优决策而言。
热衷于‘运筹学’的人很容易低估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的严格性。这可导致一种名为‘数学家失语症’的病。病人将原始问题加以抽象直到数学难点或计算难点被抽象掉为止(并失去了全部真实的外观),并且将这一简化了的新问题加以求解,然后假装着认为这就是他一直想要解决的问题。
西蒙因此提出了他的“满意”标准,他认为:“对于使用‘运筹学’方法来说,不需要什么精确性——只要能足够给出一个近似的比不用数学而单靠常识得出的那种结果要更好的结果来。而这样的标准是不难达到的。”然而,西蒙在提出他的“满意”决策标准之后,也注意到了这个概念的模糊性,容易使 人们对决策产生某种误解,他于是补充说:“如果认为某事物在本质上就是定性的,在应用数学家作出尝试之前不能简化为数学形式,否则这将是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