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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性合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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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性合約理論(Implicit contract theory)

目錄

隱性合約理論的概述

  由貝利(Baily,1974),戈登(Gordon,1974)和阿扎利艾迪(Azariadis,1975)創立的隱性合約理論,通過對完全信息下的隱性合約理論和不對稱信息下的隱性合約理論的探討,較好地解釋了導致實際工資剛性的原因以及由實際工資剛性所引發的失業現象。隱性合約理論旨在構造一個勞動力市場模型,以期更有力地解釋已觀察到的現象。

  隱性合約理論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獲得了很大的發展。原因有兩點:一是標準的競爭理論不能對勞動力市場上觀察到的工資和就業現象提出令人信服的解釋,這是一般性的原因;二是非自願失業和貨幣工資剛性的普遍存在,這是特殊性的原因。

  隱性合約理論所研究的特定事例包括:

  1.在某一周期內,就業呈變動態勢但工資保持不變或者具有剛性特征。

  2.當存在非志願失業現象時,即使工資稍低於“時價”,失業者也樂於承接某個工作。

  3.當存在非志願失業現象時,和完全競爭條件睛的勞動力市場相比,就業水平將趨於降低。

   在一開始我們就應當強調兩點:一是隱性合約理論還有很多有待開發的用武之地(以下的討論將會涉及一部分);二是隱性合約的支持論者並非眾口一詞地認為該理論可以說得清上述特定事例,甚至有人對上述特定事例的有效性提出質疑。然而,這些特定事例確實反映了巨集觀經濟中某些最重要的問題,因此,隱性合約理論到底能否對這些問題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是討論的重點。

早期隱性合約理論的基本思想

  隱性合約理論是20世紀70年代中期發展起來的。貝利 、戈登和阿扎里迪斯是該理論的創始人,他們所進行的開創性研究創廷了隱性合約理論的基本範式,奠定了隱性合約理論的基礎。按照他們開創的思路,人們把微觀經濟理論與失業和就業波動的問題聯繫起來,這不僅引起了經濟學界廣泛的註意,而且也使隱性合約理論成為近些年來研究最為活躍的領域之一。

  在貝利、戈登和阿扎里迪斯的研究中,他們以現實經濟中充滿著不確定性為依據,把雇佣關係不再簡單地看作為一種以勞動服務換取貨幣的連續現貨交易, 而是將其看作為一種更為複雜的長期合約關係。他們以完全信息和風險的不對稱為假設前提來展開分析。完全信息假設是指企業和工人作為簽定合約的雙方,擁有較為充分的信息,對各自的情況都非常瞭解;風險的不對稱則假定企業為風險中性(Risk Neutral)的,工人是厭惡風險(Risk A.verse)的。之所以說工人是風險厭惡者,廠商是風險中性者,這是因為,以人力資本形式存在的資產,其風險通常是難以化解的,也就是說工人在既定的時間內只能夠受雇於一個企業;而物質資本則與此不同,物質資本的所有者可以通過資本市場將資本分佈於不同的企業,從而達到分散或規避投資風險的目的。而人力資本卻不能一分為二,工人不能以這種方式實現規避風險的目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工人比企業擁有更高的厭惡風險的傾向,他們更希望在一定時期內固定在某一企業工作, 而不希望由工作的變動引發收人水平的較大變動。這樣在上述假定前提下,厭惡風險的工人為了避免收入的不確定性與風險中性的企業達成了一種沒有明說的長期保險合約,即所謂的“隱性合約” (Implicit Contracts)。根據該合約企業提供給工人的工資不再準確地等於勞動的邊際收益產出,而等於勞動的邊際收益產出與保險賠償之和。在有利的自然狀態時, 即工人擁有較高的邊際收益產出,且邊際收益產出大於工資,則此時的保險賠償為負數,也就是企業向工人支付了保險費。由於假設簽定合約的雙方擁有對稱的信息,他們都能直接觀察到各種自然狀態, 因此合約能夠為雙方所執行。這樣,實際工資就脫離了勞動的邊際收益產出而表現出相對穩定性,而就業就會因此出現一定的波動,從而解釋了在就業波動情況下的實際工資剛性。

  總之,在完全信息、企業與工人風險不對稱的假設條件下, 阿扎里迪斯、貝利和戈登所創立的隱性合約理論較好地解釋了導致實際工資剛性的原因以及由實際工資剛性所引發的失業現象。由於隱性合約理論從企業提供的保險合約來解釋實際工資剛性和失業,在一定程度上為以固定價格為特征的一般非均衡凱恩斯主義經濟學提供了較為牢固的微觀經濟基礎,因此,被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凱恩斯工資理論的不足,併成為後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的一個主要理論分支。

隱性合約理論的近期發展

  從上可見,早期隱性合約理論是建立在當事人雙方的信息是充分和完全的,或當事人雙方擁有相同信息的基礎之上的。但信息的對稱性與信息的完全性僅是一種理想的假設,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信息總是以不完全和不對稱的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說,當企業與工人簽訂一份勞動合約時,他們雙方不可能掌握所有的與簽訂合約有關的信息。因此, 自80年代中期,阿扎里迪斯和斯蒂格裡茨、查里、哈特、阿諾特、霍修斯和斯蒂格裡茨、布蘭查德費希爾等人將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假設引入隱性合約理論之中,從而進一步發展了隱性合約理論,並使其更加貼近現實,更具有解釋力。

  信息不對稱是指由於信息私人所有的特性導致工人和企業所獲得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擁有私人信息的一方對信息的瞭解會更充分一些。例如,企業對勞動邊際收益產出或勞動需求的情況比工人掌握更多的信息;而工人對勞動供給或工作機會的情況比企業雇主掌握更多的信息。如果一個最優公開信息隱性合約在企業掌握較多信息的這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是非工具變數集,則存在企業修改合約的可能。由於在每種生產狀態中,企業都能夠辨別出各種狀態下的真實情況,選擇真實價值最大化的策略,因此需要適當地修改合約,並與工人簽訂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最優隱性合約。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最優隱性合約可能會導致經濟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就業不足,另一種是過度就業。但對此,不同的學者有著不同的認識。

  其中,阿扎里迪斯和斯蒂格裡茨(Azariadis and Stiglitz)、哈特(Hart)持前一種觀點, 即經濟中將出現就業不足。阿扎里迪斯和斯蒂格裡茨認為,從一個最優完全信息合約開始, 當信息不對稱,合約不是工具變數集時, 由於企業所宣稱的狀態劣於實際生產狀態,除了最好的生產狀態下的就業外,其他任何生產狀態下的就業都低於最優對稱信息合約時的就業, 從而導致了就業不足。另外, 哈特認為阿扎里迪斯、貝利和戈登模型解釋了工資剛性的原因,但沒有解釋事後的無效率就業,將不對稱性信息的思想納入模型的分析則可以彌補其不足。因此,哈特在其構建的經理與第三者合約模型中假設企業是與它的厭惡風險的經理相一致的,這樣經理厭惡風險的結果對企業來說以長期合約形式提供給工人的完全收入保險並不是最優的。而且經理本人也願意獲得一定的收入保險,但在不對稱信息條件下,由於經理希望獲得保險能力要受到其私人信息的限制,這樣,次優保險合約則包括了一定的生產無效率情況。而且,這種生產無效率在大量的不利情況下造成了勞動就業不足的現象。

  查里(Chari)則持第二種觀點, 即經濟中將出現過度就業。查里認為,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企業所宣稱的生產狀態比最優完全信息合約的狀態要好。所以,不對稱信息最優合約除了最低點外,在其他各種生產狀態中的就業率高於完全信息時的就業水平,從而出現過度就業現象。而布蘭查德和費希爾則通過其構建的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最優激勵相容合約模型指出: “過度就業” 和“就業不足”兩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在其模型中,布蘭查德和費希爾假設合約隨不確定性而發生變化。他們在假設企業是風險中性的條件下,根據不同的不確定性構造了激勵相容合約的約束。一份合約只有滿足這一約束條件,它才能成為一份最優合約。由於最優合約是激勵相容的,工人就不需要去觀察自然狀態以得到充分保險。但是,如果假設企業是風險厭惡的,那麼結果就會產生變化。即在有利的自然狀態下,最優激勵相容合約會表現為“過度就業”;在不利的自然狀態下, 最優激勵合約會表現為就業不足。

  總之,在隱性合約模型中引入信息不對稱假設之後,即可以得到原來的有效率就業,也可以得到低效率就業。最終的結果究竟如何,往往取決於模型中關於效用函數和風險態度所做的假設。儘管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隱性合約模型對就業不足與過度就業的分析及得出的結論還不是特別成熟。但是,從中引申出的結論卻是耐人尋味的:企業與工人在事前追求最優合約,結果卻導致了事後的無效率,即當出現不利情況時,企業通過解雇工人來分散風險,造成了非瓦爾拉斯均衡意義上的失業;當處於有利情況時,企業會雇用更多的工人,達到瓦爾拉斯均衡意義上的失業水平,而自願失業仍然存在。

  此外,阿諾特等人也在信息不對稱假設下對隱性合約理論的其它方面進行了完善。他們認為早期的隱性合約理論由於暗含了勞動力需求的減少採取解雇的方式和工人具有不可流動性特征這兩個假定而未能很好地解釋為什麼需求的減少會導致解雇而不是減少工作時間,以及為什麼被解雇者不迅速到別處獲得就業。為了對這些問題做出很好的解釋,他們在保持風險不對稱性和信息不對稱假設的條件下,通過放鬆工人不可流動性假設進一步發展了隱性合約理論。在阿諾特等人的模型中,信息的不對稱指的是在職業搜尋過程中,工人比企業擁有更多的信息,這是該理論與其他模型的一個主要區別。正是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導致了道德風險問題的出現,從而決定了均衡保險合約是不完備的。為了彌補這種缺陷,他們認為均衡隱性合約應該規定:在不利的狀態出現時,企業應實施低工資和低就業的政策, 以鼓勵工人離職;在有利狀態出現時,企業應推行高工資和擴大就業政策, 以阻止工人離職。另外,他們還對離職和解雇這兩種促使工人離開低邊際產出值企業的手段進行了區分。

隱性合約理論的創新及局限

  與新古典經濟學勞動力市場理論相比,隱性合約理論的最大的創新之處在於其是對以往勞動力市場理論的一種方法論上的創新。也就是說,用隱性合約理論來分析勞動力市場的運行,其分析方法與傳統模型是截然不同的。在傳統勞動力市場模型中,一方面,市場工資率是由企業單方面、分散化的勞動需求決策來決定的;另一方面,勞動供給是由工人單方面的決策來決定的。但是,在隱性合約模型中,作為一種事前協議,勞動合約本身是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談判達成默契所形成的結果,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瞭解決在合約行為當事人之間分享投資的價值和解決效用的不確定性問題。每一份合約都根據當事人雙方所能觀察到的信息詳細表明在每一種自然狀況下使用勞動的數量和支付的工資,合約中的工資支付反映了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決定的產品配置決策和分擔風險的決策。而隱性合約是當事人對不確定性和收入穩定進行交換所達成的交易合約。因此,合約關係是靠收入的相對穩定和避免就業波動來維持的,而隱性合約便通過採取低於市場出清的穩定的工資率來實現對勞動力資源的配置,並試圖把合約行為的當事人從短期的外在波動中分離開來。

  隱性合約理論是為瞭解釋工資剛性和非自願失業以及就業波動之間的關係而發展起來的,但從上面的討論中卻可以看到,它並沒有成功地完成所有任務。在完全信息的隱性合約模型中,雖然對工資剛性做出了較好的解釋,但卻未能對非自願失業的形成原因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例如, 在完全信息的隱性合約模型中,確實存在著就業的波動,但這種就業的波動並不是所謂的非自願失業,而是一種均衡的波動。對此,不完全信息的隱性合約理論也同樣未能做出滿意的回答。由不完全信息隱性合約理論導出的企業最優合約是通過保持相對穩定工資的方法來穩定工人的收入。但是,收入波動的風險不僅僅來自工資的不確定性,而且也來自就業的不確定性,甚至可以說,在更大程度上是來自就業波動的不確定性。因此,不對稱信息的引入所產生的低效率的就業不足並不完全等同於非自願失業。也就是說,無論是完全信息的還是不完全信息的隱性合約理論,都沒有能夠真正地解釋由就業的波動所導致的非自願失業,這是該理論的一個最大的不足和局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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