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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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業(Heavy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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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業是輕工業的對稱,指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物質技術基礎的主要生產資料的工業。一個國家重工業的發展規模和技術水平,是體現其國力的重要標誌。屬於重工業的工業部門有鋼鐵工業、有色冶金工業、金屬材料工業。
輕、重工業的標準是把提供生產資料的部門稱為重工業,生產消費資料的部門稱為輕工業。以上這兩種劃分原則是有區別的。製造業、電子及電器機械工業、化學工業為主體的產業體系。包括冶金、機械、能源(電力、石油、煤炭、天然氣等)、化學、建築材料等工業,是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技術裝備、動力和原材料的基礎工業。它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包括工業本身)提供原材料、燃料、動力、技術裝備等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是實現社會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物質基礎。一個國家重工業的發展規模和技術水平,是體現其國力的重要標誌。
重工業的產品是實現社會擴大再生產的物質基礎。在技術不斷進步的條件下,就社會各物質生產部門之間的發展關係來說,重工業的增長速度一般地要快於輕工業和農業,這是生產資料生產優先增長的一般規律。但是,重工業的發展不能不受到輕工業和農業發展的制約,因為重工業的發展離不開輕工業、農業提供消費品,特別是離不開輕工業、農業提供原料、資金和廣大市場。因此,在安排重工業的發展規模和速度時,應當遵循兩大部類協調發展的原理,把需要與可能結合起來進行綜合平衡。
在過去的產業經濟學中,往往根據產品單位體積的相對重量將工業劃分為輕重工業。產品單位體積的重量大的工業部門就是重工業,重量輕的就屬輕工業。屬於重工業的工業部門有鋼鐵工業、有色冶金工業、金屬材料工業和機械工業等。由於在近代工業的發展中,化學工業居於十分突出的地位,因此,在工業結構的產業分類中,往往把化學工業獨立出來,同輕、重工業併列。這樣,工業結構就由輕工業、重工業和化學工業三大部分構成。常有人把重工業和化學工業放在一起,合稱重化工業,同輕工業相對。
另外一種劃分輕、重工業的標準是把提供生產資料的部門稱為重工業,生產消費資料的部門稱為輕工業。以上這兩種劃分原則是有區別的。
國家統計局對輕重工業的劃分接近於後一種標準。
重工業按生產性質和產品用途,可以分為下列三類:
1、採掘(伐)工業,是指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包括石油、天然氣開采、煤炭開采、金屬礦開采、非金屬礦開采和木材採伐等工業。
2、原材料工業,指向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基本材料、動力和燃料的工業。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冶煉及加工、煉焦及焦炭、化學、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電力、石油和煤炭加工、玻璃纖維原料、鋸材及人造板工業等工業。
3、加工工業(製造工業),是指對工業原材料進行再加工製造的工業。包括裝備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機械設備製造工業、電子工業、化肥、金屬結構、水泥製品、其他建築材料製造等工業,以及為農業提供的生產資料如化肥、農藥等工業。
重工業產品大部分用於生產,少部分用於生活消費,如電力、生活用煤、小轎車等。
重工業是以能源原材料工業為基礎、以高檔耐用消費品、裝備製造業、電子及電器機械工業、化學工業為主體的產業體系。包括冶金、機械、能源(電力、石油、煤炭、天然氣等)、化學、建築材料等工業,是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技術裝備、動力和原材料的基礎工業。它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包括工業本身)提供原材料、燃料、動力、技術裝備等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是實現社會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物質基礎。一個國家重工業的發展規模和技術水平,是體現其國力的重要標誌。
重工業的產品是實現社會擴大再生產的物質基礎。在技術不斷進步的條件下,就社會各物質生產部門之間的發展關係來說,重工業的增長速度一般地要快於輕工業和農業,這是生產資料生產優先增長的一般規律。但是,重工業的發展不能不受到輕工業和農業發展的制約,因為重工業的發展離不開輕工業、農業提供消費品,特別是離不開輕工業、農業提供原料、資金和廣大市場。因此,在安排重工業的發展規模和速度時,應當遵循兩大部類協調發展的原理,把需要與可能結合起來進行綜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