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船籍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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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船籍登記制度,是指一個國家在不改變原有傳統的嚴格船舶登記制度(第一船籍登記制度)的基礎上,面向本國船東新設的與方便旗制度類似的另一種船籍登記制度。各國的第二船籍登記制度具體實施各不相同,但通常都提供諸多優惠政策,如允許船公司雇用外籍船員,或在稅收方面可享受類似方便旗船的優惠等等,並與傳統船舶登記制度並行。第二船籍制度雖與開放型登記制度有著低稅收、外籍船員雇用等優惠政策的相似之處,但兩者完全是兩個概念。第二船籍登記制度是在傳統的封閉型船舶和開放型登記制度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型船舶登記制度,嚴格說來,可以說是半開放型登記制度。
目前,第二船籍登記制度在運作過程中,又因船舶登記註冊地的不同而分為兩種:
(1)離岸登記制度(Off Shore Registry)。在本土之外的屬地開設境外登記處,實施一套新的船舶登記制度。英國l978年開始以馬恩島為境外登記處,隨後,法國(以克爾格倫島為境外登記處)、荷蘭(以安的列斯群島為境外登記處)、葡萄牙(以馬德拉群島為境外登記處)等海運國家也紛紛採用這種制度。
(2)國際船舶登記制度(International Ship Registry,ISR)。在本土開設主要針對本國國際航行船舶的國際船舶登記處,並實施一套新的船舶登記制度。挪威最早於1987年在本國採用這種制度,隨後,該制度又被丹麥、德國、盧森堡、瑞典、巴西等海運國家採納。除上述國家外,義大利、日本、南韓、俄羅斯等國也紛紛研究這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