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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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賞模式是互聯網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本質是也是粉絲經濟的一種,如在文學網站或者微博,看到作者的文章寫得好,就可以支付一定數額的錢進行打賞。這種新的盈利方式很快在文學網站、游戲以及網路視頻聊天室得到普及。
打賞模式是在民間傳統里長期存在的。在相聲誕生最初的那些年裡,其實是沒有所謂“門票”的,都是先說然後在給錢,給多給少全看客戶們的意願,這其實就是“打賞“。街頭藝人們大多都是依靠打賞維持生計,即使是那些知名藝人可以唱堂會的,比如清末時候那些京劇大師們,靠著買票也不能維持奢華的生活,更多的收入來源還是達官貴人的“打賞”。
互聯網時代,打賞是文學網站的一種盈利機制。付費的讀者覺得某書寫的不錯或者其他原 因,可以將充值網站的錢直接打賞給作者,打賞的錢作者會和網站有一定比例的分成。
2014年6月,新浪微博開放自媒體用戶公測,首次玩起打賞模式,其目的就是賺粉絲經濟的錢,因為新浪籠絡了所有的明星、公知、名人資源。新浪微博加了一個超級簡單的功能,讓微博自媒體的用戶的文章結尾,增加了一個搭賞按鈕,直接鏈接到了支付寶,無論是PC瀏覽,還是手機瀏覽,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進行打賞支付。但新浪微博對此也有限定,就是自媒體人必須V認證、粉絲小於500萬、月均閱讀量大於300萬。2014年6月-2015年6月,通過微博,自媒體作者收穫超過5000萬元的收入。
打賞與傳統的支付模式最大的區別集中在以下幾點:
首先,相比傳統的定價收費模式,打賞更類似於行為經濟學上講的“禮物交換”。禮物交換的概念最早來自文化人類學,後來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克勞夫引入經濟學。它在經濟學里主要的含義是:交易不是通過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進行的,而是一方先交錢/交貨,然後另一方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提供貨物的質量和數量,或者金錢的數量。
基於傳統“理性人”假設的經濟學理論會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後行動的一方一定會選擇賴賬,而先行動的一方知道對方會賴賬,所以也不會交付任何錢財或貨物。但大量實地調查和實驗檢測的結果表明,互惠觀念是一種深植在人類個體和社會中的理念。禮物交換模式中後行動的一方有很多都會給出較符合先行動者支付錢財或貨物的公平回報。在這種情況下,從最大化收入的角度,打賞也可能產生比定價收費更高的收益。因為如果在這種模式下,每個人支付的金額都接近於自己的保留價格的話,那麼,這幾乎相當於給予了打賞對象進行經濟學上說的一級價格歧視的市場地位,這種情況下打賞對象的生產者剩餘是最大化的。
其次,從商業模式上說,“打賞”其實相當於媒體界的“淘寶”模式,或者說B2C模式。這種模式減少了中間商成本,而且特別對於書刊來說,有可能進一步加大網媒相對紙媒的優勢。打一個比方,如果按照傳統出版的版稅模式,一個一般的作者大概能拿到10%的書的定價作為版稅大概就不錯了。這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如果這本書定價30元,那麼一個對這本書支付意願為25元的潛在讀者就不會買,作者從他那裡得到的收入是0;一個對這本書支付意願為50元的潛在讀者會買,但作者只從這筆交易中獲得3元;而如果換成打賞模式,兩位讀者都能看到作者寫的內容,而只要他們對作者支付自己實際支付意願的10%,作者就可以從第一位讀者那裡獲得2.5元,第二位那裡獲得5元!
第三,從生產模式來說,“打賞”使得媒體生產的周期和現金迴流速度都大大加快了,潛在風險也降低了。比如之前作者要寫5萬字才能出一本書,大概花費兩年,在書沒出來之前,作者和出版社都不知道能賣多少本。這樣的話作者和出版商都要面臨前期大量投入和回報的高度不確定。而在“打賞——催更”模式下,作者可以獲得及時的回饋和資金回報,這樣就有充分的時間和信息判斷項目是否應該繼續進行,以及潛在的獲利空間。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