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工程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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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工程分區是指為規範土地利用工程活動和引導投資方向,在規劃期內有針對性地安排土地利用工程項目而劃定的區域。土地利用工程分區一般適用於縣級土地利用工程專項規劃,其目的是:明確各區土地利用工程方向和重點;分類指導土地利用工程活動;引導投資方向;為安排項目提供依據;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利用工程措施。
土地利用工程分區的類型有:
1、土地整理區:是指以開展耕地整理、農村居民點整理、其他農用地整理等活動,安排土地利用整理項目為主的區域;
2、土地復墾區:是指以開展土地復墾活動,安排土地復墾項目為主的區域;
3、土地開發區:是指以開展土地開發活動,安排土地開發項目為主的區域;
4、水土保持與生態建設區:是指以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態建設活動為主的土地利用工程區域;
5、土地利用工程綜合區:是指包括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且難以區分活動主次關係的土地利用工程區域。
劃定土地利用工程分區應遵循以下原則:
1、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結構的相對一致性;
2、開發、利用、治理和改造途徑的相似性,工程相對集中;
3、有利於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
4、必須充分考慮行政區劃作為分區的基礎,以鄉(鎮)為基本單元劃分各類土地工程分區,儘可能不打破行政管轄界限,可以避免權屬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