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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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註冊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是否共同申請: □是 □否
代理人:上海京滬商標事務所
商標種類: □一般 □集體 □證明 □立體 □顏色
商標說明: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以下是關於商標註冊申請的一些說明:
1. 商標註冊申請的審查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2. 委托人填寫本份商標註冊申請代理事項說明後,由代理人按其內容另行製作商標註冊申請書報送商標局.在報送商標局後,申請的商標和商品/服務項目不能更改,否則視為重新申請。
3. 關於商標查詢請註意:查詢不是商標申請註冊的必經程式,查詢的範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資料庫的註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並且不含處於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利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並不是商標局核准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
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於商標法律禁註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註冊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商標局資料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
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本所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核准和經驗來作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並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於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他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
5)委托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於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4. 商標局在商標註冊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會發出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時間大約為申請日起的二到四個月。代理人會將受理書以平信方式寄到委托人的聯繫地址。如需要自取該份受理書的,請事先說明。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