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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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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ECUPL)

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ecupl.edu.cn/

目錄

華東政法大學簡介

  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准,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併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其後由於種種原因,學校於1958年併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學校第二次覆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現任黨委書記杜志淳教授,校長何勤華教授。

  學校現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280餘畝;各類在校生21000餘人,教職工近1400人。

  學校設有18個學院(部),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應用經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建有13個博士點、32個碩士點、2個專業學位碩士點、24個本科專業;設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學校在2002年、 2008年兩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均為優秀;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2012年學科評估中,法學一級學科位列全國五強;法學一級學科和公共管理一級學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學科建設計劃。

  學校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法律史),2個國家級本科教學團隊(法律史、經濟法學),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制史、經濟法學、司法鑒定概論),2個教育部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學、偵查學);5個省(部)級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學、法制史、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4個上海市級教學團隊(經濟法學、刑法學、金融法學、刑事訴訟法學),26門上海市級精品課程(外國法制史、國際經濟法、刑法學、中國法制史、商法概論、經濟法學、法理學、偵查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國際私法學、司法鑒定概論、著作權法、訴訟證據學、政治學原理、貨幣銀行學、金融法學、法醫學、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知識產權法、金融犯罪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大學生心理健康、國際反壟斷法、現場勘查學、新聞法規職業道德),3個上海市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學、偵查學、知識產權),5個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項目(法學、政治學、偵查學、知識產權專業和“國際金融、航運法律人才培養創新項目”),2個“十二五”本科教學工程市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法學、偵查學)。

  學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基地,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法學綜合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開放型國際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為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政府體制改革與監管模式創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經濟法律戰略研究院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研究院為上海市高校知識服務平臺。

  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深入,先後與國(境)外100餘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有3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12年起成為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的院校。

  學校出版有《法學》、《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青少年犯罪問題》等法學類核心期刊;設有國際法律與比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會綜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等 130 多個科研機構。學校圖書館藏書 206 餘萬冊,中外文報刊 1600 多種。

  學校還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範校、國家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花園單位,松江校區是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園區。

華東政法大學的歷史沿革

  1.華東政法學院

  華東政法學院在1952年6月14日立案籌建,1952年10月開始正式籌建,由東吳大學法學院、南京大學政治系與法律系、聖約翰大學政治系、復旦大學政治系與法律系、滬江大學政治系與社會系以及震旦大學、上海學院、安徽大學和廈門大學的法律系等9所高校中的12個院繫於1953年9月合併而成,院址在原聖約翰大學校址。

  1958年華政與上海財經學院、上海經濟研究所、歷史研究所、復旦大學法律系等合併成立了上海社會科學院。停止招生工作,成立政治法律研究所等,華政一部分教師併入政治法律研究所。

  1963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小組和教育部根據《中共中央批轉中央政法小組、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強高等政法教育和調整政法院系問題的請示報告》,向市委提出《關於籌辦華東政法學院的意見》。9月市委批覆同意,提出以上海社會科學院政治法律研究所為基礎籌辦,行政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教育部雙重領導,以最高人民法院為主。1964年正式覆校。

  1972年,經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決定,華東政法學院第二次撤消,師資隊伍再次解體,大部分流向復旦大學;校舍則被上海社會科學院、復旦分校、上海市衛生學校、普陀區衛生學校、果品公司、蔬菜公司、水文站、水上派出所等八個單位瓜分。

  1979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教育部聯合發出《關於恢復華東政法學院的通知》。華政再次覆校。

  2003年2月,占地800畝的松江校區動土施工。當年9月,一期建設工程完工,迎來了首批學生。

  2005年6月,二期工程基本完工。當年8月,完成學校主體向松江校區的搬遷工作。

  由此,學校主體由長寧轉向松江的工作基本完成。

  2003年起,本科教育開始轉至松江校區,至2006年全部本科階段全日制在校生均在松江校區就讀。

  2.華東政法大學

  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華東政法學院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英文校名從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改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寫維持ECUPL不變。

  2007年6月9日,華東政法大學於松江校區舉行更名揭牌儀式,正式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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