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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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保險期限為1年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我國目前開辦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等均屬於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個人綜合意外傷害保險等。[1]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率[2]
1.職業費率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費的計算一般按被保險人的職業分類而確定,例如,美國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率,因職業風險不同被分為十檔。我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根據被保險人不同職業類別的風險發生概率分別計算所對應的保險費率標準,通常分為六檔,表為中國人壽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職業費率表。意外傷害綜合保險費率為5‰;意外醫療保險費率為8‰。(資料來源於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1999年6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案。)
職業類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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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費率(‰) | 2.5 | 3 | 3.5 | 5 | 8 | 10 |
2.特別費率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對一些具有較高風險的行業或單位保險人拒絕承保,但這些行業或單位在原來職業類別費率的基礎上增加一定的費率比率保險人可以承保,這個費率稱為特別費率。特別費率由保險人的核保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據不同的職業類別分別釐定。如有些保險人規定特別費率不得低於第六級職業類別費率的150%。
3.短期費率
對於屬於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但保險期限不滿一年的特殊情況,其保險費率按短期費率計算。保險期間在15日以上(含15日)不滿1個月,按1個月計算;保險期間在1個月以上,不足2個月的,按2個月計算;保險期間在2個月以上,不足3個月的,按3個月計算,依此類推;短期費率按年費率的百分比計算(見表)。(註:資料來源於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1999年6月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案。)
保險期間在15日以下(不含15日)按日費率計算,日費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日保險費率=年費率÷360×保險期間日數×2.5
如果保險期未滿發生終止保險合同的情形,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未滿期保險費(1年期)=保險費×(1-經過月數÷12)
保險期間(個月)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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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85 | 90 | 95 | 100 |
投保人在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時,應將被保險人的職業、性別如實填報,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從事的不同職業的危險大小,確定不同的保險費率。如果被保險人在合同有效期間變更職業,風險增加,應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調整後的職業,重新調整費率或決定是否繼續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