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43个条目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企业类型
按所有制
中央企业
地方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新型国有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控股公司
民营企业
私营企业
个体企业
独资企业
公营企业
合伙企业
外资企业
商业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国际独资企业
混合联合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
中外合营企业
国营贸易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国际合资经营企业
国际合作经营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按企业形式
企业集团
家族企业
监狱企业
房地产企业
中小企业
微型企业
跨国公司
一人公司
特殊目的公司
受控外国公司
按公司结构
控股公司
总公司
分公司
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国外分公司
国外子公司
按公司性质
股份公司
人合公司
资合公司
人资兼合公司
无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股份企业集团
按经营业务
工业公司
金融公司
工商公司
工贸公司
农工商联合公司
技术开发公司
信托公司
投资公司
咨询公司
[编辑]

目录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以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的独立性极强。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所以,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出现由于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时,没有过错的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债权人也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条目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32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Kane0135,Wwdz,Angle Roh,Cabbage,Zfj3000,鲈鱼,Tears~,HEHE林,Mis铭.

评论(共2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93.91.90.* 在 2009年12月15日 23:53 发表

很好

回复评论
42.236.180.* 在 2020年5月27日 21:35 发表

很好

回复评论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