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驅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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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驅動方法(Feature Driven Development,F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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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驅動方法是由Jeff De Luca和面向對象方法大師Peter Coad提出來的。與其他敏捷方法一樣,它致力於用最短的迭代周期實現最多的可見可用的功能模塊數。在功能驅動方法中,一個迭代周期一般是兩周。
功能驅動方法有以下五項任務:
(1)建立總體模型。
(2)提出功用清單。
(3)針對功用逐項制訂計劃。
(4)針對功用逐項進行設計。
(5)針對功用逐項開發實現。
前三項在項目開始時完成,後兩項在每一次迭代周期中都要做。每一項任務又可進一步分解並制訂出相應的檢驗準則。
在功能驅動方法中,編程開發人員被分成兩類:首席程式員和“類”程式員(Class Owner)。首席程式員是最富有經驗的開發人員,他們負責定義系統的各項功能、各功能模塊之間的關係。對每一項功能,首席程式員指定出需要哪些類來實現這項功能,並召集“類”程式員們組成一個針對這項功能的開發組。首席程式員作為協調者、設計者和指導者,而“類”程式員則主要作源碼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