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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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併購(Indirect M&A/Indirect Merger and Acqui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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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併購是指併購公司並不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併購要求,而是在證券市場上以高於目標公司股票市價的價格大量收購其股票,從而達到控制該公司的目的。
間接收購往往是通過在證券市場上收購目標公司已發行和流通的具有表決權的普通股票,從而掌握目標公司控制權的行為。此種收購如果是善意的,比較容易取得成功。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由於間接收購不是建立在共同意願的基礎上,極有可能引起公司之間的激烈對抗。在間接收購中,收購公司並非只滿足於取得部分所有權,而是要取得目標公司董事會的多數股權,強行完成對整個目標公司的收購。
間接併購通常是通過投資銀行或其他中介機構進行的併購交易。又可分作三角前向併購(Forward Triangular)和三角反向併購(Reverse Triangular),區別在於前者指併購公司投資目標公司的控股公司、存續的是控股公司;後者則存續賣方。
間接併購方式,包括:
1、管理層收購。
4、通過司法拍賣方式競買上市公司股權。
5、債轉股模式。
6、外資通過收購上市公司的核心資產實現併購的目的。
7、協議收購外資法人股來收購上市公司。
8、通過QFII制度併購上市公司。
- 不涉及國內政府審批
- 無須目標公司的其它股東同意
- 不適用純內資企業
- 不適用併購資產